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南京市商业银 行一事目前正等待银监会的最终批 准。该笔交易最终达成后,中外资股东 在南京市商业银行将形成微妙的“对 峙”:法国巴黎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 (IFC)合计持股24.2%,第一大股东南 京市国资集团持有约19.9%的股权。$$ 合谋相对控股?$$ 本月中旬,法国巴黎银行与南京 商行签署协议,出资7.05亿元,从IFC 和其他中资股东手中购得该行19.2% 的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早报10月 12、13日B3版曾作报道)──这一比 例已接近南京市国资集团所持的 19.8%,距单个外资行入股中国银行 业金融机构20%的上限也仅一步之 遥。而且交易后,IFC仍持南京商行 5%的股权,两家外资金融机构合计 持股已超过第一大股东。$$ 事实上,随着外资参股比例不断 向上限逼近,不少中国城市商业银行 的国资控制权可能面临挑战。$$ “严格意义上说,两家外资金融机 构合计持股超过第一大股东不能称为 ‘相对控股’,因为没有证据判断他们 会“合谋”,但有了深发展被新桥相对 控股的先例,部分城商行确实存在被 外资相对控股的可能。”近日,国务院 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的陈道富研 究员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所谓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全部 实收资本中,某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 本(股本)的占比虽未大于50%,但根 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协议控股);或相对大于其他任一出 资人的占比(相对控股)。从2002年9 月至2004年年末,在几经波折后,美 国新桥最终购得深圳发展银行 17.89%的股权,成为外资控股国内银 行第一案。$$ 垂青城商行$$ 今年以来,外资银行谋求更大发 言权,甚至相对控股的意图已初见端 倪,对“小个头”的各地城商行的出手 尤其“豪阔”,单个参股比例屡屡逼近 20%:3月,荷兰国际集团(ING)投资 17.8亿元,购买北京银行19.9%股权,加 上IFC的5%参股,几乎达到25%的外资 入股上限;4月,澳洲联邦银行斥资6.25 亿元,获取杭州商业银行19.9%股权。$$ 南京大学金融系教授杜亚斌认 为,中国相当部分的城商行股权分 散──自1995年,城市信用社撤并组 建城市合作银行,国务院允许地方财 政以一部分预算资金参股城商行,入 股最高比例为总股本30%;其他参股 股东不参与经营的现实,又确实容易 造成外资相对控股的局面。“对外资 行来说,在中国城商行的投资或可看 成其全球投资组合中的小小标的,能 盈利则继续增持直至独资,不能盈 利,即使撤离也不会损失太多。”杜亚 斌说,“能以低廉的国内银行股权转 让价取得相对控制权,实现利润最大 化──何乐而不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 究员曾刚认为,集体来看,在“竞争回 避”的“政策约束”下,中国银行业与 外资行产生大规模业务冲突的可能 性不大,而外资行与城商行发生直接 竞争的可能性要比其与国有银行的 小──这也可以解释外资行为何对 城商行特别垂青。$$ 控股:绝非易事$$ 尽管如此,但中国城商行“貌散 神合”的特殊结构,注定外资行获取 相对控制权之路不会平坦。今年初,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 布的对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20 个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显示,虽然各 地方政府在城商行的平均直接持股 比例为24.2%,但加上其通过其他企 业或机构的间接持股,地方政府对城 商行仍拥有绝对控制权。“城商行的 绩效、文化等地域差异性很大,各地 政府的改革思路不同,也会有不在乎 第一大股东是谁的。”曾刚说,但是, 如果外资持股比例超过上限,银行就 变成为合资银行,在银行业全面开放 之前,其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将受限 制,“这是外资银行必须考虑的。”$$ 国泰君安银行业分析师伍永刚说, 银监会虽有适当放宽上限的提法,但外 资股东即便突破20%,或成为第一大股 东,后面还有变教,如目前的第一大股 东与其他股东“联合超越”的可能。$$ 这一说法得到南京国资集团方面 的肯定──有关人士昨天告诉早报记 者,集团不会放弃对南京商行的相对 控股权,如出现相对控股权旁落,会与 其他国有股东联合采取行动。“南京商 行近来业绩一直不错,上市计划也在 顺利推进,所持股份升值在即。”目前 持南京商行17%股权、由南京国资委 间接控股的南京高科(600064)证券 部人士称,既然这次没有像其他中资 股东那样向巴黎银行转让股权,那么, “无意出让的态度是明确的”,将来如 何,则要听“大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