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里船歌》著作权起纷争
黑龙江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政府日前因为《乌苏里船歌》的著作权问题,把歌唱家郭颂告上了法庭。据了解,这是《著作权法》颁布后,我国首例民间文艺作品主张权利的官司。
诉讼的起因
《乌苏里船歌》传唱了40年都没有著作权纷争,为何今日却引发了诉讼?有关当事人说,诉讼的起因可追溯到1999年南宁国际民歌节,当时主持人采访郭颂时说:“我们以为《乌苏里船歌》是赫哲族民歌,原来是您创作的。”原告就此起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称《乌苏里船歌》是赫哲族民歌,而被告在中央电视台的一次节目中,却有不同的说法。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乌苏里船歌》数次,说明其为赫哲族民歌并对侵犯著作权之事道歉;作为赔偿,被告要为原告建一所小学。
被告的回应
日前郭颂来到黑龙江省会哈尔滨时感慨万千地对新闻界说:“我从1962年开始唱《乌苏里船歌》,歌颂了40年的赫哲族人,没有想到今天却被赫哲族人告上了法庭。”
据郭颂介绍,《乌苏里船歌》是他与汪云才、胡小石3人多次深入赫哲族乡体验生活,创作出的艺术歌曲。整个歌曲仅有一句旋律与赫哲族民歌《想情郎》类似,两首歌曲基调截然不同。
郭颂认为,原告说《乌苏里船歌》侵犯了赫哲族民歌著作权是缺乏依据的。而且,赫哲族民歌是民间口头流传下来的民谣,乡政府和研究会是否拥有著作权问题,也有待商榷。此案诉讼主体就不明确。
原告的说法
本案的原告则表示,他们就是要讨个说法。赫哲族研究会会长吴慧说:“目前我们已收集到一本1964年出版的《红色的歌》一书,书中明确标注《乌苏里船歌》是编曲,不是作曲。但今天郭颂不承认该曲目是赫哲族民歌,说是他们创作的歌曲。这我们就不同意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诉讼双方目前已经提交了各自的证据,正等待法庭再次开庭。
以前光知道郭颂就是唱“乌苏里船歌”的郭颂,不知道他还是东北民歌的集大成者;以前光知道郭颂是著名的声乐艺术家,不知道他还是东北民歌的整理、改编者,他演唱的歌曲大部分都是由他自己参与创作与改编的。郭颂的经典作品有:《丢戒指》、《看秧歌》、《乌苏里船歌》、《新货郎》、《越走越亮堂》等东北各族风情歌曲。 (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