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旭张永军)按照全国“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求,抚松县环境监察大队对松花江流域涉水重点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共计排查重点企业16户,其中2户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要求正常运行,监察人员当即对企业领导提出了整改要求,限期达到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