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介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今年上半年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相关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发展改革委21日召开由45个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会上,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传达了温家宝总理有关重要指示,通报了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强调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负责人介绍了督查工作安排。 会议强调,国务院高度重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的工作任务、分工责任及相关要求是十分明确的。目前,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不理想,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落实工作亟待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对此高度关注。 国务院近日再次强调全面贯彻落实民间投资新36条的重要性,并明确向社会出台实施细则的最后完成时限,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抓紧制定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的完成时限,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规定,通称“非公经济36条”,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赵超)记者11日从中国残联获悉,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8个部门日前出台专门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 意见提出多元化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共服务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以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机构为依托,搭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居家托养服务平台和网络,积极为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提供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意见指出,要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间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法登记,实施分类管理;同等性质的托养服务机构实行同样的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 意见明确了加大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力度的措施,包括加大残疾人托养服务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土地政策,落实相关税收和价格政策,加强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金融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对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捐赠,加强对民间投资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持和援助力度等。
本报讯(王玉清 谢青)
为保证中央涉农惠民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阳光运行,近日,江源区检察院在当地财政、农业等部门的配合下,建立了江源区涉农惠民资金信息库,实现了对专项资金的动态跟踪监督。
据统计,2007年以来,中央累计向江源区投入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等涉农惠民资金两亿多元,平均每年4000多万元。过去由于在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发生了一些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009年以来,江源区反贪部门共查处贪污、侵占涉农资金200多万元,涉案人员10余人。江源区检察院通过调研发现,中央的“三农”资金在基层农村不能认真落实的主要原因是,惠农政策不透明,中央的惠民政策成了个别不法基层干部捞取个人好处的资本。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惠民资金的监管,保障中央“三农”政策以及惠民政策的落实,该院建立了涉农惠民专项资金概况和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分析两大部分组成的信息库,内容包括农民补贴、政策法规、监管流程、案件透析等六项内容。现已完成收集各类信息100余条。通过信息库不仅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各类涉农惠民专项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情况,还能够从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提请或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改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预防减少涉农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