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抚松县生态城镇化建设进程,根据抚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抚松县政府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需要,抚松县人民政府拟对抚松县松江河镇火车站前铁路以南,泰和小区A区两栋楼以西,新站前大街以北,火车站广场以东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拟征收户数30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决定对以上范围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评估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选定范围:白山市地区内; 二、需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以上(含三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三、开展评估业务五年以上,评估信誉好,从未出现评估差错的; 四、能够保证在房屋征收期限内派出两名估价师长期在岗,负责评估结论的解答等工作; 五、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5月10日; 六、联系电话:0439-6337803 七、电子信箱:fsxcsjhqycqgzldxz@163.com 八、信息发布机关:抚松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