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市公安消防支队八道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市西客运站附近一旅馆未经消防部门检查擅自营业,存在火灾隐患。 八道江消防大队立即派防火监督人员前去查处。在检查中发现,该旅馆存在未经消防检查擅自营业、缺少一个安全出口,且仅有的安全出口设有影响人员疏散的踏步、配备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标准等问题。防火监督人员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法查封该旅馆并处3万元罚款。 旅馆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认真整改,杜绝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防火监督人员随即向举报人反馈了检查情况,并对其履行公民消防职责行为给予了表扬。
本报讯(贾占国 齐嘉硕)
近日,白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江大队针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排查整治行动,发现临江市某服装商场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迅速蔓延,造成的危害无法估量。针对隐患,消防监督员首先向该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依法责令该场所立即停止营业,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