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宫兆洲张增全范涛刘瑞华)长白县法院长白镇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加强调、判结合工作,让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该庭要求每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以积极调解结案,当庭和解、兑现为原则,尽可能对案件少判决处理,避免案件当事人不理解,产生对立情绪。同时,为防止可供执行财产流失,出现“空调”、“白判”情况发生,针对案件当事人提供的执行财产信息及请求,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有效维护受害群众利益。 为做好事后监督,他们还注重到辖区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社会争议较大的判决案件及时回访,充分了解掌握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社会公信力。 对判决、调解过的案件实行登记制度,重点案件做到心中有数。据统计,近3年来,长白镇法庭没有因案件处理不公平,当事人有异议而缠诉上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