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0日,市公安消防支队长白大队深入辖区进行实地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对长白县5家重点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了单位的安全出口、防火门情况、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企业员工消防常识掌握情况;单位是否有应急处置预案和紧急疏散预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齐全,安全职责及分工是否明确。检查中发现,有2家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检查人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