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欢)
近日,临江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刑侦大队的密切配合下,迅速行动、主动出击,连续破获3起涉毒案件,抓获3名吸毒人员,缴获毒品0.5克,收缴吸毒工具3份。
2月21日,禁毒大队在工作中获得线索,临江市居民刘某、魏某、程某有吸毒嫌疑,得知线索后,禁毒大队针对此线索展开细致侦查,经数日摸排,于2月23日在森工街将刘某抓获。禁毒大队乘胜追击,经多方走访排查,于2月24日在兴隆小区将魏某抓获。2月25日再添新战果,在某酒店门前将程某抓获。经询问,3人均对自己吸毒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等3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报讯(宋野平张善秀)抚松县工商局城关分局接到举报,称抚松镇境内有的商店销售侵犯“潘婷”、“飘柔”、“海飞丝”、“玉兰油”等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分局长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涉嫌商品按批次进行了封存并抽样取证,委托厂家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是查封的产品均是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分局对当事人的不法行为进行了处理。
本报讯(赵毅报道)5月12日清晨,通化县交警在鹤大线黎明治安卡点执勤时,发现从县城快大茂镇方向驶来一辆车号为辽D67XXX厢式货车,该车驾驶人形迹可疑,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交警发现该车所载物品为爆炸物品,装载的改性铵油炸药重达10.8吨,且该车的实际行驶路线与准运路线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交警大队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安排车辆停放到专业爆炸物品仓库,同时将案件移交县公安局聚鑫开发区派出所处理。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一场灾害事故的发生。
本报讯(吴明报道)日前,通化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通化市橡胶厂一个体户进行检查。该个体户主要从事旧家电回收,执法人员在该个体户库房发现2台标注“三星牌”电视机,经进一步鉴定,这2台电视机是用旧显像管生产的“黑心”电视,且无3C认证,执法人员当场对这2台电视机进行了扣押。经调查,这批“黑心”电视机外壳是从沈阳购进,显像管是从旧电视机上拆下的“黑心”电视机,主要销往市内旅店。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视机一定要到正规商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