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华)2004年2月28日,市 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 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两年来,全市共救助 困难群众近20万人次,投入救助资金2.21亿 元。$$ 基本生活救助以城市低保为主,辅助以 各项补助减免政策,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 活。从2005年7月份开始,我市实行了保障金 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全部由农村 信用社发放,建立了低保金拨款绿色通道,保 障低保对象按月足额领取低保金。同时实施 了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患大病重病、重 大残疾、遭遇重大灾害、单亲家庭、领养的孤 儿、因子女上学导致家庭贫困、优抚对象、七 十岁以上老人八类特困群体,在现有保障金 的基础上,上浮30%,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 分类施保8771人,支出保障金1039万元。$$ 对低保户家庭的子女实行教育救助,确 保全市困难家庭的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采 取分级管理和集中救助的办法实施救助。近 两年,中小学生享受减免9786余人,减免费用 298万余元;建立教育基金,全市共救助贫困大 学生534人,投入救助资金89.05万元。$$ 在住房救助工作中,重点实施了城市安居 工程。2004年,市民政局支付“双日捐”资金300 万元。2005年,市民政局投入“双日捐”资金80万 元。近两年来,全市为低保户维修住房581户,支 付资金356万元。$$ 在实施医疗救助工作中,两年全市共发放 医疗优惠证47670个,减免医疗费用460余万元。 各县(市、区)采取了财政拿出一块,慈善捐赠一 块的方式建立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全市每年筹 集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50万元,近两年共救助 4822人,发放救助资金317万元,其中市本级救 助35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5万元,一次得到最 高救助的5000元。$$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使所有困难群 众的所有困难都有了救助渠道,得到国家民政 部的充分肯定,被省政府评为社会保障工作创 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