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检察院坚持“只要不违背法律,只要有利于发展,就坚持创建环境不动摇”的原则,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服务职能,扎实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 以开发区服务站为依托,服务企业。检察服务站人员适时列席开发区党委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引进项目和工作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预防工作。深入骏恒车轮、俊宏药业、金鼎矿业等重点企业调研。针对金鼎矿业目前处于良性发展阶段但存在隐患的现状,提出在开采和工程预防方面,实行管理人员主体资格备案审查建议、开采施工提前复核备案建议。在四走进过程中得知该县著名的天龙泉矿泉水企业因线路老化、化验室失火造成数万元经济损失、企业生产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后,检察长带领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协调县农电局为该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材料支持,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在最短时间内达成赔偿协议,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在走进企业中了解到县污水处理工程面临污水处理费收缴难度大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收缴力度,组织用水大户到现场参观,增强主动缴费的自觉性。 以“三帮扶”活动为载体,服务农村。检察长与包保乡镇全部实现对接。在帮扶龙湾堡村建设中,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困扰村部项目发展所需土地4000平方米和牧业小区用地53360平方米,为该村协调配置桥涵水泥管道128个,安装路灯16盏,帮助解决村部建设资金3万元,赠送30余册法律书籍。与金川镇结成帮扶对子后,为其送去新农村建设帮扶资金2万元。在走访中了解到坐落在龙湾风景区主要道路旁的黄泥岗村亮化问题亟待解决,该院与金鼎矿业联合,为该村安装路灯120盏。在“三帮扶”活动中,为3户病困党员、5户贫困农民及退伍老兵、劳动模范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2011年,该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以社区检察工作服务站为桥梁,服务群众。检察工作服务站的干警定期联系街道有关部门,征求基层群众和街道组织对服务站的需求,为有诉求的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为社区解决办公桌椅5套,电脑2台。完善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坚持检力下沉,开展“接访到社区”活动28次,排查解决矛盾纠纷3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