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乔元兀张文君)日前,抚松县长白山景区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企业债务纠纷,为地方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年,一大型国有企业在施工建设中陆续拖欠当地一家小型企业工程材料款280多万元,导致该小企业资金运转困难,面临停产困境,在小企业与购货方多次协商请求还款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到法庭。为解决企业燃眉之急,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负责人约谈沟通,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工作下,双方均同意国有企业先行支付98万元,余款在3个月内陆续给付。
本报讯(李瑛)靖宇县纪委监察局加大对惠民项目、惠民工程、惠民资金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督,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进而推进惠民工程顺利实施。
他们组织精干业务力量对惠民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民生工程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政策执行更加规范,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坚决做到资金运用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防止项目资金跑冒滴漏、挪作他用,甚至贪污腐败等现象发生。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做到过程全公开,结果全透明,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苏浩芳)
近年来,靖宇县不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度,实现了从建设到入住的全程监督,确保民生安居工程落到实处,使广大低收入家庭从中受益。
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审批入关。严格全县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程序,实行个人申请、社区受理、入户调查、多部门联审的“三审两公示”程序,对初审及终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社区及县政府网进行公示,确保廉租住房公正、公平、合理。
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入户核查,跟踪复核,及时清理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认真落实廉租住房和实物配租准入、退出、年审和轮候制度,对日常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取消其他保障资格,实行“房源、过程、结果”全公开。
建立完善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靖宇县城镇廉租住房实施方案》、《靖宇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靖宇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管理的相关制度。
严厉查处在廉租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的行为。该县纪委密切与规划、建设、审计、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工程基本程序和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此外,还在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建设标准控制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质量好、功能全、环境美的示范小区,让群众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开展廉租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专项检查。该县纪委协调房产中心、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改,对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将违纪款进行收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
全程监督廉租房、公租房分配工作。该县纪委对抽签顺序号、楼号的制作及封存保密工作、现场摇号、登记、公证环节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分配环节的公平、公正。2012年共监督分配廉租房100套、公租房112套。对在廉租住房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享受的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