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法,我只想要回我的工资,他要是不给我,我就砸了他的修车厂。”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无论多难,都不能再走老路了,你放心,这件事我们会全力帮助你的。”
在辉南县司法局朝阳司法所办公室内,社区服刑人员张某跟司法所所长讲起了自己最近在外地打工时的遭遇。
张某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两年前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缓刑。近日,张某到朝阳司法所例行每月的指纹报到,细心的冷所长发现他左手小手指上缠着厚厚的纱布。经询问得知,张某在抚松县露水河镇江西村刘某家的修车厂打工,修车时不慎将小手指砸断,张某当时疼得昏了过去,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间,断指无法接上。刘某只为张某交了几天住院费就没再露面。出院后张某想找刘某要回拖欠的工资,刘某却以张某耽误了修车厂的生意为由拒绝给付,张某无奈回家养伤。
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冷所长立即就此事向法律援助中心的于律师咨询,“张某手指断了已构成伤残,在工作期间造成伤残,雇佣单位有赔偿义务。”听到于律师的解答,冷所长决定陪张某到抚松要回拖欠工资和伤残赔偿金。
第二天一早,冷所长、于律师和张某来到抚松县露水河镇,并与当地司法所取得了联系,很快找到了刘某。得知张某的来意,刘某态度很强硬,表示已经为张某支付了住院费,不会再给他任何费用。
见双方僵持不下,冷所长将刘某带到另一间调解室,做起了刘某的工作。“国家对伤残的评定和赔偿是有明确规定的,张某的小手指断了,给他今后的生活造成影响,作为雇主你是有法律责任的。如果你不接受调解,我们只能走诉讼程序,到法院去起诉。”经过一番沟通,刘某最终同意调解。于律师按照伤残赔偿的法律规定,核算出刘某应赔偿张某医药费、伤残赔偿金共计2.3万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接过赔偿金,张某激动地说不出话来,一股暖流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