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石道河镇在认真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所在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做好进京去省访处理工作。
对上协调。针对属于镇党委、镇政府解决范围内的问题,镇纪委主动汇报、随时请示,争取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积极协助镇党委、镇政府解决问题。
对下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协调基层党支部,共同解决基层党支部管辖范围内群众进京去省访问题。
对内协调。对属于本级纪委受理的问题,由镇纪委副书记统一指挥、信访办负责协调、相关站所进行处理,着力解决好进京去省访。
对外协调。对上访群众所在部门不属于石道河镇或反映问题不属于石道河镇解决范围内的,镇纪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处理解决工作,避免发生新的信访问题,2011年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内的进京去省访已全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