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鹏雷)近日,江源区公安局江源派出所通过积极加强教育引导,成功处置一起未成年人拦路索要钱财案件。
事发当日,江源街道居民张某带着其女儿小丽(化名)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在早晨上学期间被一名辍学女孩拦路要钱,并威胁不给便打人,无奈小丽先后两次给该辍学女孩700元钱。民警宛文臣、卞宏学接此报案后通过摸排找到该辍学女孩姜某,经查姜某现在学校附近一家服装店内打工,因经济窘迫遂想起以前的同学小丽,于是就在小丽早晨上学必经之路上等待,先后两次通过言语威胁手段向小丽索取700现金。在得知此情况后,民警及时与其父母进行沟通,在耐心细致地劝导和教育下,姜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民警和家长写出了保证书,并向小丽及家人赔礼道歉,因姜某系未成年人故对其行为不予处罚。
事后民警得知,姜某父母因感情不和而离异,其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也没有稳定收入,由于缺少监护人的管教,年仅14岁的姜某就辍学打工,并经常接触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派出所决定对其家予以帮扶,并联系学校和相关部门长期帮助小姜。
任某系靖宇县靖宇镇居民,年仅18周岁,因沉迷于电玩游戏,家长又疏于管理,为支付高额的游戏费用,于是蒙生抢劫的歹念,先后在靖宇县内持刀蒙面抢劫数名女子。日前,任某被靖宇县法院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
经查,5月12日22时许,任某在靖宇县靖宇镇四方会馆附近,持刀蒙面抢劫靖宇镇居民单某背包一个,包内有现金3400余元;5月18日22时许,任某在靖宇镇珠江西区六号楼下,持刀蒙面抢劫靖宇镇居民许某女士背包一个,包内有现金500余元,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700元);5月23日20时许,任某在靖宇镇珠江东区四号楼一单元单元门前,持刀蒙面抢劫靖宇镇居民徐某单肩背包一个,背包内有现金70余元;5月26日20时许,任某在靖宇镇金盛元小区五号楼一单元楼下,持刀蒙面抢劫靖宇镇居民王某黑色女士挎包一个,包内有现金300余元,浅蓝色直板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2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所得钱款均被其用于打电玩游戏。 (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