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百万冷卫国报道)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梅河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52人次,为210人购买了返乡车票,护送108人返乡,联系家人接回12人,劝返322人次,累计救助资金52万元。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全国民政系统“创先争优示范单位”、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