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大事,全市公安机关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可喜成绩,得到老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赞誉,柳河县公安局、通化县公安局还在全省校车管理现场会上分别作了经验介绍,将好的经验管理方法向全市、全省推广。
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纪凯平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把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维护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来部署9月份。,
在柳河县召开了全省校车管理现场会,推广了柳河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办法,推进了全市中小学校车的统一规范管理,保障了学生乘车安全。
狠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按照方便学生的原则,全市交警部门配合各学校确定校车行驶线路,一线民警依法严厉查处校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其它车辆驾驶员对校车进行礼让。全市交警部门提高责任意识,严厉查处购买或租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作为校车使用的行为,在日常执勤中,配合学校、幼儿园指派的校车专管人员监督接送车辆,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现象的发生。柳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从今年3月31日起每周一次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动态督察,确保对校车的长效管理。在各校8月末开学前夕,车管所对40余所学校205辆校车免费进行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同时对110多名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化县公安局以广大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广大交警广泛深入通过各种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强调学校要做到专人管理,专人教育,发车前要清点人数,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发车,路面情况不清楚不发车,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禁止运行,杜绝车辆“带病”行驶,坚决遏制接送学生和儿童车辆违规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为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的安全出行撑起一片天。
加强路面查控。柳河县公安局交警部门每天利用早6时至8时、下午4时至5时两个接送学生的高峰时段,在学校附近设立岗点,集中查处无证驾驶、使用报废、拼装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切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上路前。辉南县公安局针对农村校车安全管理的实际特点,经常深入到镇内和村屯,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并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到各校了解接送车辆情况,与学校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同时,对各单位自备和个体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审验,严把安全关。
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辉南县公安局校车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全面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对在工作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安全设施,净化秩序。通化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认真清理整顿中小学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方便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在学校周围设立限速行驶、禁鸣标志,为师生提供安静的教学环境;另外,在学生接送车通行时段和路段加大管控力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助学岗”,并由民警在校门口执勤,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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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促规范”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针对食品安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肉制品、酒类、食品加工工业、小作坊小摊贩、食用农产品、病死病害畜禽、群体性餐饮服务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地沟油、塑化剂、瘦肉精等十四项整治工作。 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电子档案和纸制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登记备案,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质量安全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并在企业显著位置明示。制定监管计划和抽检计划,开展专项检查和检验,组织开展对葡萄酒、肉制品、乳制品、糕点(蒸煮类)、速冻面米食品、食品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等获证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 强化宣传教育,严把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关。监管部门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向所在地监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作出食品安全承诺;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品进行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了自制的配方,在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 加强源头治理,维护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农业部门加强农产品管理,对辖区内蔬菜种植户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准出机制建设,对农户开展农药等投入品使用安全教育,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商务部门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把“瘦肉精”的检测作为宰前检疫的第一关,屠宰厂(点)对屠宰猪牛羊进行尿样(血样)抽样检测,做到一头不落,坚决防止饲喂“瘦肉精”的猪牛羊进入屠宰车间;畜牧部门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生产加工环节、畜禽屠宰销售环节、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检验、检疫票证和查验记录制度;水利部门从源头防范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继续强化对辖区内苗种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使用添加剂行为的监管,对水产品养殖企业苗种购进这一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不断扩大监测地域和品种范围,严防违禁药物流入我市水产市场,要求所有养殖户建立档案台账,涵盖水产品苗种购入、饲料购买、投喂和水产养殖的各个环节,全程记录在案,实现可查可控可追溯。 强化部门配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按照市食品安全办下发的《通化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与工商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地沟油”案件的侦办力度,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出动大量警力,摸排各类废旧仓库、院落、旅馆、出租房等重点部位2240余处,获取“地沟油”违法犯罪线索13条,打掉生产、销售“地沟油”团伙5个,捣毁销售“地沟油”窝点5处、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窝点31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人,查获大量桶装疑似“地沟油”和疑似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涉案总金额1400余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在三大行动和十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1423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05件,没收不合格食品1238.5公斤,假冒伪劣葡萄酒57箱、白酒294瓶、啤酒3箱,罚款25.34万元,抽检样品7149个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