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11月11日电(记者高皓亮)“通过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发展避灾、减灾农作物种植模式,每年可挽回因灾损害粮食100亿—200亿斤。”10日在南昌召开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年会上,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李茂松说。
李茂松指出,自然灾害频率加大,南方干旱日益常态化,各地自然灾害持续时间和历年之最的记录不断刷新,这都意味着粮食生产面临的重大自然灾害呈进一步加重趋势。
为应对这一趋势,科技部于2012年启动“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通过筛选耐抗灾农作物品种,开展防灾减灾技术培训,研究面向农民的实用防灾、减灾、避灾技术与农作物种植模式等科技手段,最大程度地减小干旱、洪涝、低温三大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通过种子对干旱、低温等灾害天气的抗逆性,能把灾害的损失从以前的30%降低到5%左右。”四川省农科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汤永禄告诉记者,为应对四川的干旱灾害,研究所引进设在墨西哥的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的优良种子资源,与当地品种进行杂交选育的抗逆小麦种子,能在小麦从播种到成苗期间有效储存有机物和营养成分等干物质,进而帮助作物撑过旱灾阶段。
在环洞庭湖粮食主产区的湖南省安乡县,科研人员研究发现,受渍水、冷浸等灾害天气的影响,村民们以往种植的油菜经常损失严重,而来自北方的亚麻却能克服洞庭湖区冬季的低温连阴雨天气。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揭雨成告诉记者,原本主产区在北方的亚麻,因为与粮食生产的冲突近年来种植面积严重萎缩,导致中国80%的亚麻原料依赖进口。在环洞庭湖区冬闲田因地制宜引进亚麻,不仅能有效避灾、减灾,同时还将有效地弥补这一缺口。
李茂松说,在耕地面积整体不断减少,粮食单产提高已到一定水平的背景下,通过科技手段减轻重大突发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造成的损失,对粮食持续稳定增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
新华社杭州8月7日电(记者余靖静)来自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的科学家自主研发出一台生物材料3D打印机。科学家们使用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无机材料、水凝胶材料或活细胞,目前已在这台打印机上成功打印出较小比例的人类耳朵软骨组织、肝脏单元等。
该生物材料3D打印机研发团队负责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徐铭恩说,这台生物材料3D打印机具有打印生物材料种类多、对细胞损伤率低、打印精度较高和操作方便等特点。和国际同类打印机相比,这台名为“Regenovo”的3D打印机不仅实现了无菌条件下的生物材料和细胞3D打印,而且新型的温控单元和打印喷头设计,能够支持从-5℃到260℃熔融的多种生物材料打印。
徐铭恩介绍说,“Regenovo”支持活细胞打印,打印的细胞有着高达90%的存活率。目前打印出来的活细胞存活时间最长为4个月。
不过,从人体细胞、组织乃至器官被“打印”出来,到真正应用于临床,还有相当长一段路需要走。徐铭恩说,这需要多种领域的科学家通力合作。
本报讯(记者张庆飞)9月16日,市统计局举行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座谈会,推广普及统计知识,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理解、信任和支持。
市政协副主席王学志、秘书长于天江及来自全市各条战线的政协委员、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王学志在会上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的关键一年,在新形势下完成好各项发展任务,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今后要进一步增强优质服务意识,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数据,进一步发挥好统计监测预警的作用。同时要适应当前形势需要,积极推行国家统计局“四大工程”建设,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优化统计组织模式,整合统计信息资源,规划统计工作流程,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向现代化、高效化迈进。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座谈对统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以后会更加支持统计工作的开展。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崔清新、常志鹏)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的监管职责,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草案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和完善: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抽查检验中发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生产、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消除危险的措施。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理。
——相应加大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如经营者有“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等十种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且相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视情节加大处罚力度,将现行法律中“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修改为“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把现行法律中“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