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针对纳税人反应的税负过高的问题,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求各基层单位每年要不少于两次对纳税人进行有关税法宣传,并在辖区内采取公告、电话、召开政策辅导会等不同形式,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熟悉办税流程。二是对辖区税负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自查。要求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辖区内纳税人税负、特别是个体定额户的定额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对税负不合理的要立即纠正,对纳税人存在异议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政务公开网络系统,将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针对纳税人反映的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服务意识。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干部上、下班和外出纪律实行严格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办税服务厅服务绩效考核制度,通过每年两次定期和两次不定期明察暗访,提升各办税服务厅服务质量,从窗口人员业务水平、服务态度等多方面进行考核,严格奖惩。
针对纳税人反映的刁难纳税人、服务意识差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简放提优”政策。结合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各单位执行“简放提优”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简化业务流程,严格遵守规定的办理时限,同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二是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廉政教育的力度,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和廉政法规学习教育、正反典型警示教育。三是畅通纳税人意见反馈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针对纳税人提出的对税收政策不理解问题。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认真做好纳税提醒。通过公告栏、电话等方式,在月度纳税申报、重大政策变动和涉税文书等方面,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减少或避免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规定或政策理解偏差而受到行政处罚。
群众和企业反映:“有什么问题可以找市畜牧局,但就是对有些政策不太理解,国家都说有补贴,但是我们一点补贴也没有,一般情况下也不好意思找,说是养殖业这一块有补贴,但是我们一直也都没见到什么补贴”的问题,对此,市畜牧局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
一是强化服务,认真为养殖户解惑答疑。教育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继续转变工作作风,以为民服务为宗旨,耐心解答养殖户提出的各种疑问。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工作范围内的事情,第一责任人要热情耐心解答,及时认真处理,不得
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绝、推诿、搪塞服务对象。
二是继续加大对国家惠牧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养殖场(户)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农村各宣传广告栏对惠牧政策广泛宣传,使广大养殖户及时、全面地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掌握补贴的原则、对象、范围、标准、方法步骤等相关规定,增加落实政策的透明度。
三是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加大对各县(市、区)执行国家惠牧政策的监督力度。对照国家实施方案逐项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确保国家补贴资金真正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充分发挥政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