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专电(记者郎秋红、赵梦卓)长春市今年5月以来对公交车车体广告进行了一次“大清洗”,不管广告合同是否到期,一律无条件清理。 有人欢喜有人愁 “早该这样做”,家住北海路的长春市民白先生说。“有些车体广告太低俗了,到处都是不孕不育或者无痛人流的广告,严重影响市容,也让我们老百姓非常反感。” 今年5月,长春市工商局、公安局、市容环境局、交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城市公交车体广告的通知》,坚决取缔公交车体广告,车辆一律恢复行车证上记录的原有颜色。车体上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广告,如果不按规定执行不准上线营运。 此次综合治理活动中,损失最多的莫过于长春市公交集团。集团副总张志良向记者表示:“随着此次综合治理,集团内部的公交广告公司也随之解体,除二十几名工作人员需要重新安置外,集团损失的广告收入高达1800多万元。”一些从事车体广告设计的广告公司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损失。 要不要斩尽杀绝? “长春市取缔车体广告固然是规范户外广告的有力措施,但我认为这也是一种极端的表现。长春户外广告每年都有巨额的经济损失,媒体资源也将大大浪费。我认为那些低俗的、碍眼的车体广告是必须要取缔的,但是一些提升城市品位、净化百姓心灵的公益广告,以及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信息需求的广告,可以用一种良好的方式保留并发展。”吉林财经大学广告系教师冷艳说。 家在北京、就读于吉林大学商学院的徐进告诉记者,北京的车体广告有严格限制,在色彩、布局等方面都有规定,不能让车体广告影响交通和市容。在合理的管控之下,车体广告也能很好地展示城市的文化底蕴,可以与经济效益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