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社区建设问题非常重视,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学习领会《决定》的这一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第一,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以乡风文明为例,这是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任何一个社区,如果科学文明素质不高,迷信、愚昧大行其道,人与人之间、邻里之间不能和睦相处,甚至视同陌路、互相猜忌,那么这个社区肯定不是一个文明祥和的社区。而要建设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必然要求对广大村民进行讲文明、讲科学、树新风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他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帮助他们进一步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引导他们发扬光大互敬互爱、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而这正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和内容。 第二,这是服务广大农村居民的需要。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村社区已经成为一个集生产单元、生活单元、文化单元于一身的综合体。在全国几百万个农村社区中,居住、生活着占我国总人口55%以上的7亿多农村居民(据有关专家预测,即使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60%左右,届时仍将有6亿多人口居住、生活在农村)。这一巨大群体的日常生活、身体健康、文化学习等方面的改善和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村社区。可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确实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一项重大措施。各地特别是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方式,合理整合资源,引导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法律等服务进入农村社区,逐步建立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服务网络。 第三,这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农村既然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人居住、生活的地方,那么其在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就不言而喻了,正如《决定》所指出的那样:“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所以,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既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根本宗旨的生动体现,也是建设农村美好家园、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从多个方面着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据新华社)
啥事只要上心琢磨,就有了道道。集安边防大队就在琢磨如何让警官发挥作用上出了新彩——派警官任村官,这在当地可是头次听说。 话还要从去年说起。当初,集安边防大队在研究工作时认为,党的十七大鲜明地提出了要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就是要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他们就把目光对准了村委会这个上接着政府,下连着千家万户的基层组织。把警官派到村里任职当村官,既可更好地联系辖区基层组织、有效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又可促进治安管控工作,进一步打牢边防派出所业务工作基础。于是,在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有62名警官被任命为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村官是当上了,可是如何与村民融合在一起,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支持,却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帮其所难”。走进村屯的警官兼村官,放下架子,走门进户与百姓沟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谁家有了矛盾难以解决的,找到他们,让他们帮着解决;邻里间有了什么冲突,他们做“和事老”;哪家丢了什么,到他们这里来“讨公道”……对于这些,不管事大事小,在任村官的警官们,都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并通过各种方式帮助解决。这些事情毕竟和他们的警官身份还是对称的,他们办起来也有些轻车熟路的感觉,可是,村里的建设,村民的致富等问题,得从头来,一步一步的实施,就这样他们工作得到了村民的认可。截至目前,村官民警共破获各类案件500多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为30多名困难儿童建立了档案,在确定包保人的同时,采取纳入政府救助体系、社会力量集资等方式,逐一落实救助措施。目前,他们为困难儿童等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131件,捐款捐物累计达10万多元,先后帮助2名学生考入大学,资助4名学生考入高中。 集安市榆林镇复兴村党支部书记王田汉在谈起警官任村官这事时,非常有心得。他在一次“警官任村官经验推广现场会”上这样说道:我们村的村官马卫东来了以后,我们村三个方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以前,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村里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邻里之间经常发生矛盾纠纷。民警马卫东当上我们村的村委会主任助理后,把村里的警务室、治保会、联防队和纠纷调解小组建立起来,村里的纠纷少了,也太平了。我们算了一下,他来后,为村里群众追回被盗人参2000多棵和三辆摩托车。同时,他还结合村里的实际,办起了“村民小课堂”,定期邀请专家讲授有关种植业的知识;帮助村里招商引资,相继有2个人参加工厂和一个养牛场投资运营。如今的复兴村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人均年收入达5750元,高出集安市人均年收入1700元。 警官任村官是一种新时期的一种新的工作方式,他们的做法得到了村民的认可,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称赞。今年7月,市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市公安系统推广“警官兼任村官”这一做法,以此来推动该市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