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子娟)近日,市工商局出动400余执法人员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目前,已检查粮油店、超市、餐馆等市场主体800余户次,尚未发现有制造、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行为。 该局成立了“地沟油”专项检查工作组,指导执法人员如何鉴别“地沟油”,通过红盾网、宣传单制作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明晰食用“地沟油”的危害。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采取巡查、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食用油批发企业、粮油店、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散装植物油等重点商品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违法加工窝点。特别检查了食用油使用者和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及查验的记录情况,以及食用油批发者的销售台账,加大了对来源不明散装食用油的送检力度,把好食用油安全关。
“捐600元钱是父亲临终前留下的唯一遗嘱,捐给灾区抗旱救灾……”3月24日上午,一位中年女子来到昆明市供销社老干科,递上600元现金。她在完成一位85岁老人临终时的唯一心愿。 85岁的张文光老人1949年参加革命,是昆明市供销社的离休干部。10年前,老人患上尿毒症,近8年来一靠透析治疗。去年10月,多年的疾患并发症让老人双目失明。习惯关心时事的老人每天靠“听”电视来了解国家大事。在电视中听到云南、昆明遭遇严重旱灾后,住院的老人每天惦记着这场灾害。 老人的女儿说,在住院期间,老人眼睛看不见。病痛让老人身体极度虚弱,人也一会儿迷糊、一会儿清醒。但一旦清醒,老人就关注着旱情。问女儿“下雨没有?”“咋还不下雨呢?” 病重期间,老人从电视里听到山区群众缺水,得知昆明市正在进行抗旱救灾捐款,就表示“要捐点款,尽点绵薄之力”。 3月22日,老人弥留之际给子女们留下了唯一的最后遗言是“给抗旱救灾捐600元”。老人去世后第三天,张文光的女儿来到市供销社老干科,把父亲的600元捐款送上,献上了老人的一份特殊爱心。 3月26日晚间,张文光老人的女儿说,父亲一生虽没作过突出贡献,但却是工作责任心很强、勤勤恳恳的一生。张女士说,父亲生病后,受病痛折磨,还觉得住院、透析花国家的钱有些多,曾想过安乐死。问过医生知道没有这种先例后,老人又让孩子去查有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花国家钱太多,他有些于心不忍。”张女士说。 对父亲的捐款遗言,张女士说:“这是应该的。旱情这么严重,这点捐款也只是杯水车薪,但只要大家都出点力,人多力量就大了,就能解决问题。这点捐款很微不足道,很平常。如果能倡导社会都来尽力,力量就大了。” “老人的后事办得非常简朴。但在临终时还牵挂着旱情,捐出600元爱心款,这让人很感动。”市供销社工作人员感概地说。 (据新华社电)
据新华社电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供应商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这七种情形是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采取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擅自采取分包方式履行适用优先或强制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合同的;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擅自变更、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供应商有这七种情形之一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则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则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据吉林网讯(记者解翔童)22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草案》就湿地的保护与利用、监督与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湿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草案》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湿地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放牧、烧荒、砍伐林木、采集国家或者省重点保护的湿地植物;(二)向湿地及周边区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三)猎捕、毒杀水鸟及其他野生动物,捡拾、收售鸟卵;(四)私建、滥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五)破坏湿地保护检测设施及场地;(六)其他破坏湿地的行为。
据吉林网讯(实习记者郭美佳)11月24日,省民政厅召开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长参加的会议,对全省受灾群众过冬生活进行安排部署。 目前,全省已有2.5万因灾致贫群众被纳入城乡低保,给予3.2万困难群众人均300-500元的临时救助。据悉,对受灾较重的城乡低保重点保障对象,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将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对受灾较重的一般保障对象,按重点保障标准救助;对其他受灾低保对象,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一定比例救助。还将灾区符合条件的因灾致贫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