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景芬 吴兆汉 侯锐)在逃人员邹某于2001年7月伙同孙某盗窃长白镇居民价值一万余元的药材后潜逃,被长白县公安局网上通缉。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长白县公安局网上逃犯进行全面的梳理,查找工作漏洞,拓展工作渠道,落实了抓捕责任。他们对潜逃了十年的网上逃犯邹某,采取了民警和所队领导等梯次规劝的方法,对其母亲和妹妹、妹夫等亲属朋友展开了法律宣传和政策攻心,从不同角度进行开导和规劝,循序渐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特别是在规劝的攻坚阶段,该局清网办领导多次谈话规劝,给邹家“吃”了一颗定心丸,最终同意并协助警方劝回邹某。9月22日21时,在逃十年的邹某从松原赶到长白县公安局,向警方投案自首。
4月6日这天,天空下起了大雪。中午时分,我下班在家正在为女儿准备午饭,电话铃突然响起,接起电话,一个非常急促的声音:“小刘,我妹妹不见了,我和我姐、姐夫正在找呢,还没找到,你能不能帮帮我?”我听出打电话的人是我包保的刑释解教人员李姐,她妹妹小李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必须有人看管。听了李姐的电话,我马上劝她不要着急。我把孩子简单安顿一下后,给局长打电话,将情况做了汇报。在局长的安排下,我与同事小彭、大元、小韩、小杜一起乘值班车开始找人。李姐想到的地方我们就去找,南岭、八中、江坝、北山、向阳桥……
就这样顶风冒雪找了半天没有结果。于是我又给指挥中心打去电话,将小李的体貌特征和穿戴做了说明,请求指挥中心协助并通报各分局注意发现。为了尽快找到小李,我决定先回局里将小李的照片打出来,配上基本情况的文字说明送至各分局,家属再贴发寻人启事,通过两方共同努力,效果一定会好。
看着车窗外漫天飞舞的雪花,我不觉地想起这一个多月来与李家姐妹交往的点点滴滴。“三八”节前,分局在“三访三评”活动中排查出辖区有这样一对姐妹,局里从女同志帮扶更能贴心的角度,将这项工作交给了我。3月7日,我们几个女民警带着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来到了姐妹俩的栖身之地——— 她们的二姐家。我把电话号留给了李姐,让她在有困难的时候好随时跟我联系。一个星期后我就接到了李姐的电话,她要为小李补办户口本和身份证。补办并不复杂,一会儿就办完了,但通过这两次的接触,我感觉她们已把我当成自己人了。
今天小李走失,李姐说她第一时间就通知我了,因为她感觉这个时候我能帮她。已经是下午上班时间了,为了能尽快找到小李,我们几位民警连饭也顾不上吃,迅速将打印的寻人启事送往各分局。大雪一直在下,这时电话响起,是李姐,“找到了,找到了,我拿着你给我的寻人启事正在贴,刚贴了8张,就发现她了,谢天谢地,也谢谢你小刘,把你们折腾得够呛……”
我们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看着窗外还在飘舞的雪花,我忽然感觉,雪天真美。
(本文作者系新建公安分局民警)
本报讯(辛延平记者王孝信)
3月25日,江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李某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做出决定:给予李某某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
3月24日11时许,江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辖区鹤大线进行午检时,见有一台抚松籍大货车开过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检查,驾驶员神色慌张,行为可疑,当对其车辆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所拖的挂车行驶证系伪造的。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该挂车的检验合格标志和牌照以及行驶证均系伪造,也就是说该挂车没有落籍,系“黑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