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鹏雷
2007年,通化市人王志强在八道江区(现已更名为浑江区)投资成立了汇丰煤矿,因有些地方监督不到位,8个月后,矿里发生了透水事故,事故地点离地表有20多米,当时共有两名矿长和三名工人遇难。王志强因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这一期间经过七道江镇司法所和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使他的思想逐步提高,走出思想上的困境。“自己宁肯不挣钱,停产,也绝不能再出现伤亡事故。”记者采访时,王志强说,司法所对他的帮助很大,思想低落时就找他们聊一聊。尽管不开工,老王仍然给工人们开一些基本生活费,工人们几次想找有关部门要求给予煤矿复工,都被老王拦下了。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010年,七道江村水库涨水,村民家中进水一米多深,老百姓财物被淹,王志强第一时间组织煤矿工人赶往现场,并提供防洪编织袋,出动铲车。最大限度避免了村民的受灾程度。
平时,王志强不但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公益劳动,还在平日里主动买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去敬老院,帮助老人们干活。平时,工人家里有个大事小情,提出困难时,他总要首当其冲帮助解决。
员工:老板没有架子
“他没有老板的架子,经常强调让我们把自身保护好,生怕少说一个问题给我们工人造成严重后果,每个月他都要下井两三次进行巡查。另外,凡是新来的员工,都要经过培训、体检、思想教育、学习等,上岗后,安全矿长还要组织本矿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矿上的办公室主任罗云鹏说村里是土路,雨季有水,老板就出钱为村里修路。对自己的工人那就更没得说了,有一些外地工人初到白山,身上带的钱不是很多,王志强就先借支给他们用,以保证他们日常生活所需,安心工作。
“我们的口号是宁肯不干,不也能有任何伤亡。”罗云鹏说,遇有不安全的情况,不用请示老板,可以直接升井。
七道江镇司法所:王志强是较优秀的矫正对象
七道江镇司法所所长徐鹏回忆第一次聊天时,王志强就拍着胸脯表示“你们放心,我今后不可能再出这样的事故了。”徐鹏说王志强的思想认识清晰,接受矫治后,他一直配合,主动学习,思想上提高较快,对工人教育也很到位。
七道江镇司法所张菱说,王志强参加公益性劳动较主动,今年2月份时,他心脏病犯了,需做心脏搭桥手术,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及时送请假条过来。平日里,王志强到镇里办其他事时,主动到司法所问有没有什么事,并向工作人员要书籍看,他属于较优秀的矫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