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元杰)近日,浑江区检察院成功利用“阳光工作站”刑事和解一起故意伤害案,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琐事将王某打成轻伤,后刘某非常后悔,主动要求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案件起诉到浑江区检察院后,办案人员利用“阳光工作站”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在人民调解员的帮助下,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协议。该院通过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刑事和解”使被害人尽快获得精神抚慰和经济赔偿,同时使加害人尽快回复社会,从而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还减少了审前羁押率,降低在押人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本报讯 王晶/报道
“坚定职业信念,促进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梅河口市检察院以“发扬靖宇精神、树立清廉形象和实用高效立院”作为打造检察队伍的有效“抓手”,提升了全院检察工作的精气神。
首先,以“靖宇精神”为“抓手”,倡导忠诚、奉献的检察情怀。日前,该院由副检察长滕飞带队,组织青年干警来到靖宇陵园,重温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同时,开展“读红书、唱红歌、看红片、颂党情”活动,切实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出检察机关的良好精神面貌;其次,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抓手,树立清正、廉洁的检察形象。该院运用“检务督察”等有效方式,针对干警或科室在遵守检容风纪和“禁酒令”等方面明察暗访,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干警清正廉洁执法工作进行科学管理,目前该院未出现任何违纪违法事件;再次,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建设实用性和实效性为特点的“高效”检察文化,逐步实现办公、办案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