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鹤雅报道)农村农民工子女是未成年人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缺少父母的教育和关爱,成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薄弱环节,从5月份开始,通化团县委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注重协调,优化资源,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
开展结对关护活动。积极动员志愿者、教师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与农民工子女“一对一”结对关护活动,使远离父母的农民工子女“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目前,已结对帮扶农民工子女72名。
为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留守学生,团县委、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了以“传承、爱心、奉献”为主题的公益基金,目前,已经募集款项1.5万余元,募集学习用品、衣物等价值2万余元,已帮扶贫困农民工子女236名。
针对各中心校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这一情况,每星期2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课余文化活动场所,建立“农民工子女之家”,组织课外活动。“农民工子女之家”长年有两名教师现场指导;建立农民工子女家长教育联系制度。利用定期家长会、重大节假日、
家长回乡时对农民工子女家庭进行家访,开展对监护人专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典型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关注农民工子女的生存现状,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关爱农民工子女,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和关爱氛围。
本报讯(记者周源)6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秦带领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焉再鹏、副市长翟宪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近年来,我市加强领导,依法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广泛宣传,认真开展“一法一例”学习培训;狠抓落实,义务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果。适龄少年儿童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师队伍不断加强;民族教育得到优先发展;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小学490所,在校生131849人;初中134所,在校生79340人。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通化县东宝中学、通化县第七中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等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实地调查,通过与中小学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座谈,深入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一法一例”贯彻实施。
在听取了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汇报后,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表示满意。包秦说,通化市能够在均衡发展上总结教育经验,使城乡教育得到进一步均衡发展,继续推动各类教育齐头并进,实现“校际均衡、群体均衡、师资均衡”;进一步巩固发展成果,加大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
近日,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在市区某处繁华路口道路中央竖立“交警提示”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随即,引起一些争议:有人认为这样做可以保障交通顺畅和公共秩序,也有人认为这样做剥夺了爱心人士施舍的权利。
乞讨人员利用车辆等红灯时间,进入行车道以各种方式行乞,妨碍交通正常运行,成为我国许多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头疼问题。乞讨人员虽然是弱势群体,但是进入机动车道行乞违反了交通法规,理应由交警负责制止。而交警的困难在于,行乞人员成群结伙,一个路口仅凭一两名交警与乞讨人员“打游击”,难以有效制止。
乞讨人员在十字路口进入机动车行车道行乞是违法在先,不仅破坏公共秩序,也给行乞人员自身带来生命安全威胁。机动车驾驶员在这里向乞讨人员施舍,在奉献爱心的同时破坏了公共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
在路口道路中央竖牌子“严禁施舍”并没有违反道德、漠视弱者,恰恰体现了对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生命的尊重。十字路口“禁止施舍”有特定环境和特定地点要求,交管部门采取反向思维,通过管理机动车驾驶员来间接管理乞讨人员,这个指导思想没有错。
在路口道路中央竖牌子“严禁施舍”引发争议后,石家庄交管部门将“严禁”改为“请勿”,用语更显人性化。对于有爱心的机动车驾驶员而言,奉献爱心有其他方式方法,但在行车道上,既不合适,也不应该。
(新华社石家庄7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