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关向卫)浑江区从规范村级事务入手,制定了村级决策、农村财务、公章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严格规范了村级决策行为、经济行为和公务行为,实现了依靠制度管事、管钱、管人,加强了村级事务管理,促进了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规范村级决策行为。该区建立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对集体重大事项进行事前把关、事中审核、事后监督。凡涉及到农村集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照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议案公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布的程序,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规范村级经济行为。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将55个行政村的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监管。村级的各项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经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签,公开公示后,再由监委会审核盖章,最后经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核销。3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须镇(街)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才能到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核销。
本报讯(吴永军)浑江区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定纷止争中的积极作用,在坚持“当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下,多措并举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
一是人员到位。该院的每个法庭都指定有一名资深法官来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及业务培训,帮助人民调解组织提高调解能力。
二是程序衔接。对于简单的民事纠纷,承办法官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可以先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由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进行调解。
三是调解方式对接。针对个案可根据案件和当事人情况,邀请阅历丰富、威望较高的民调组织人员参与到法庭调解过程中,将法官重法理式调解与民调组织人员重情理风俗式调解相融合。
四是强化巡回审理工作。该院加强与民调组织人员一起就地调解,调解不成时及时开庭巡回审理,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深化普法宣传工作。
五是注重民调协议与法律文书效力的衔接。对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威信,增强民调组织处理民事纠纷的信心和决心。
本报讯(关向卫)年初以来,浑江区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着力点,作为监督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一个主渠道,通过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形成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制度建设中,该区注重党群互动,建立了党务公开互动机制。
党务公开互动机制,即:注重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对于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反映人反馈,让反映人及时知晓处理结果。同时,在建立党务公开栏的基础上,增设信息反馈栏,对没有署名反映情况和意见的,将处理结果及时在信息反馈栏内予以反馈,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从年初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以来,全区共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上百余条,共疏理出涉及低保、医保、社保、廉租房和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等几大类问题,经过研究处理,形成反馈结果,能直接反馈到反映人的都直接向反映人进行了及时反馈,不能直接反馈到反映人的则在信息反馈栏予以反馈。此项举措,受到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党员群众纷纷表示:党务公开互动机制,在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中间架起了一座“沟通之桥”、“联系之桥”,加强了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拉近了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距离,提升了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