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登载一则新闻,海南省某县一名曾经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派出所所长,到某宾馆开“霸王房”不成,便殴打宾馆老板与服务员。同日还有另一篇报道,深圳某公安分局一名反扒协防员,坐“霸王车”不成,便给售票员戴上了手铐。 很显然,与那些达官贵人的位高权重相比,与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的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相比,这两位根本算不上是有权的人,他们谋取的利益,“小”得有点可笑,一个为了150元的住宿费,一个更是为了掉在地上也可能没有人捡的2元车费。 但是,他们却共同注解了一个问题,滥用公权。滥用公权,并不在权力的大小、利益的多寡。与一般我们所界定的“公权滥用”不同的是,“小权滥用”很容易被公众不自觉地“容忍”。 滥用公权行为不可怕,只要公众都对滥用公权行为深恶痛绝,只要各级政府部门都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禁止公权滥用,那么,滥用公权的行为就会越来越少。可怕的是,很多滥用公权的行为,已经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这就不能不让我们深思了。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小权”滥用被社会所“接受”呢?原因之一是由于“小权”滥用现象太过普遍、太过频繁,公众已经出现了关注疲劳,久而久之,也可以“接受”了。 这样的事情提醒我们,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查处大案要案,禁止“大权”滥用的同时,是否也应当关注一下“小权”滥用问题。因为,“小权”滥用与老百姓关系更为紧密,影响更为直接。更重要的,不严格禁止“小权”滥用,就会直接过渡到“大权”滥用,其后果的严重性可想而知。
15年前就来白山开茶庄、今年56岁的王先生近年来生意越做越大,除了在市里开店外,还在县(市)区开了连锁专卖店。“现在出差太方便了!只要打个电话订张机票就直接去机场乘机,一天的功夫就到福建了。不像以前,交通不方便,车次也少,回老家需要换好几趟车,来回得一个星期。”从他的话语中可以感受到便捷的交通帮了他大忙。 不仅王先生的感受如此,对于每一位白山人来说,道路交通越来越好。交通工具也从自行车、摩托车到现如今大街小巷的公交车、逐年增多的私家车,大家都在亲身体验着交通带来的出行便利。记得小时候家住临江,父亲带我到通化探亲。那时候交通工具少,只能坐火车。火车上人多,挤得满满的,每次早上出发傍晚才能到。现如今公路四通八达,远的不说,就说去通化,坐上宽敞的大巴车,吹着冷气,看着录像,两个小时就到了。谈起交通工具的变化,今年已60多岁的父亲更是感慨不已。上个世纪70年代父亲最想要的就是一辆自行车。父亲说,当时购买自行车都得凭票,能有幸分到票的人自然不多。那时候如果家里有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是非常令人羡慕的。当时人们上下班的交通工具,除了少量的公交车和自行车外,绝大多数都是步行。90年代,摩托车开始成为人们的新宠。那时,摩托车是家庭富裕的象征,骑着一台摩托车游走于大街小巷会引来不少羡慕的眼光。 如今的交通工具已是花样繁多:出租车招手即停,私家车的数量更是以惊人的速度与日俱增。回首交通工具的变迁,随着居民收入持续增加、道路交通条件改善,人们在回忆昔日清贫生活的同时,也在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