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0月9日专电(记者俞俭)长假过后,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组织学生对面临“打入冷宫”的军训服进行了一次大改造,简单的迷彩短袖、军绿色长裤成时髦的抹胸、短裙,曾经“灰头土脸”毫无美感的军训服竞华丽转身成为时装。
军训结束后,同学们花近百元买来的军训服却被无情地“打入冷宫”,从此深压箱底。有的同学把军训服变成了抹布、桌布,甚至直接扔进了废品站,再次使用的可能性极小,资源浪费情况比较严重。
针对这一情况,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组织大一学子,将收集起来的军训服进行改造,参与活动的167人对百套军训服进行再设计。
在这些巧手的精心设计和改造下,军训服被加入诸多的流行元素,比如流苏、铆钉、蕾丝等等。同学们通过拼接和裁剪,一件件炫目时装诞生,原本将要被同学们“半月抛”的军训服又焕发了光彩。“原来军训服还可以这样穿”,同学们纷纷感言,生活中多一些巧思和创意,军训服一样能受到欢迎。
此次变废为宝的活动不仅充分利用了他们的艺术特长,锻炼学生们的动手能力,同时也满足了年轻人追求时尚,倡导低碳环保的理念。有关专家认为,军训服在军训后如何使用,“变废为宝”,应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案情】
1984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原告阮某代表家庭与被告某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责任书,在签订土地承包责任书时,阮某家庭人口共计有原告4人。承包土地面积为3.39亩,其中水田2.61亩。后阮某三个女儿陆续考上大中专院校离开家乡。毕业后三姐妹分别成为国家正式职工,户籍均成为非农户口,在城市居住。1997年,某村委会将原告承包的土地收回了2.26亩,2003年在换发二轮承包合同书时予以了确认。2010年6月,原告母女四人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某村委员会收回土地的行为侵犯了原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被告返还承包土地2.26亩。
【评析】
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大中专院校农村户籍学生,在校期间,主要靠家庭供养,且学费较高,其家庭供养收入来源主要靠承包土地,此时,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的法律规定,保留这时候大中专学生的承包地。至于他们毕业后承包地是继续保留还是收回,应当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他们毕业后户籍迁入了城市,有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应当收回其承包地,如果他们毕业后返回原籍待业,或者只是在城市打工,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承包土地合同尚未到期,应当继续保留他们的承包地。
本案原告三姐妹现在均已大中专院校毕业、户籍迁入城市,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其土地可以由集体收回。被告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收回土地,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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