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国在努力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目标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改革。记者3日就水、电、油价格改革等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用价格杠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这位负责人表示: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年均10%的速度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经济总量跃升世界第三。由于经济发展依赖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合理、资源能源节约和环保意识不强等原因,资源短缺、利用效率不高和环境问题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在一些地区,虽然钱包变鼓了,但空气和河流却变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已成为遥远的回忆。 我国人口众多,但耕地、淡水、能源、铁矿等重要战略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到三分之一,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7.6%和7%。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近年来不得不大量进口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产品。 为了缓解资源和能源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压力,保护环境,近年来,我国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特别是价格杠杆,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优化产业结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国水、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资源能源价格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介绍,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的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国人均淡水资源量约为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而且地区间和年际间分布严重不均衡。北方和沿海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城市缺水,100多个严重缺水。 为应对水资源短缺,各级政府多年来大力倡导节约用水、优化水资源结构,但由于水价偏低,有限的水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和保护,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问题十分严重,以至于出现水乡缺水的怪事。 在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的大量再生水水质完全适合园林绿化和洗车,但园林等行业依然用更便宜的自来水浇灌花草树木,大量再生水被浪费。 近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污水处理收费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普遍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逐步施行,反映我国水资源稀缺状况、水处理和污水治理成本的水价体系基本形成。这些举措对于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周望军介绍,为鼓励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今年以来,全国有9个城市调整了城市综合供水价格,主要包括天津、上海、沈阳、南京、广州等城市。沈阳、西宁等城市已召开听证会,准备调整水价。 为确保水价改革稳妥实施,近日,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调整水价的过程中,要统筹考虑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提高居民节水意识。 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做好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根据水价调整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规范风电价格管理售电市场引入竞争机制 我国确定的电价改革最终目标是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按照这一目标,今年上半年,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的价格改革。 为规范风电价格管理,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照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资源区,并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通过事先公布标杆电价水平,国家为投资者提供明确的投资预期,鼓励开发优质资源,限制开发劣质资源,有利于促进风电开发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上述政策有利于激励风电企业不断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 为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今年3月份,发展改革委明确放开20%的售电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业用户,允许其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鼓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电价改革,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增加电力用户选择权,促进合理的电价机制形成。 针对部分省份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不利于促进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情况,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出通知,对各地凡是以发、用电企业双边交易等名义,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进行全面清理。 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 今年以来,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升有降地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对调动炼油企业积极性,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不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理顺国内石油价格关系,就难以有效地利用国际石油资源,难以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石油的需求,势必影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石油资源消耗过多,浪费现象突出。大排量车辆有增无减,交通状况日益恶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不断下降。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理顺成品油价格,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这位负责人强调,我国国情客观上要求成品油不能像美国一样实行低税负和低价格的政策。如果我国人均石油消费达到美国的水平,全世界的石油都难以满足我国石油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尽早引导石油合理消费,通过适当合理的价格,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保证国家能源安全”。 这位负责人说,在目前的经营体制下,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工作也会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有关制度、办法也需要不断完善。但这是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只能用继续深化改革的办法去解决。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最近,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由市纪检委、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组成的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定的《通化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本报记者吕严采访了通化市审计局副局长张刚,张刚就相关问题做出了解答。 问: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为什么还要制定《实施办法》? 答:《实施办法》的制定,一方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实施办法》的施行,必将在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工作规范,这对促进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必将产生重大影响,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有哪些? 答: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市直党政部门,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二是县(市、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三是掌管资金、物资、项目部门拟提县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同时还规定群团组织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参照执行。 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任前审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三种方式。 任前审计是指对拟提拔任用掌管资金、物资、项目部门的领导干部时,且在现任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应进行任职前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任中审计是指领导干部在某一领导岗位任职满三年的,应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对掌控公共资金量大、涉及民生的部门领导干部,可实行年年审。 离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任期内调任、转任、退休、辞职,或者被免职、辞退和开除等原因离开任职岗位,应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两年内达到离职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可在任职期间进行。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问: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都包括哪些方面? 答: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情况,主要有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职部门和单位的经济、事业发展状况;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管理、内部管理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 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履行“三权一廉”情况,即把经济事项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及个人廉政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着力查处经济领域里的决策失误、管理混乱、严重损失浪费及违法违纪等问题。 问: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哪些方面做出评价? 答: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根据审计结果,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全面、客观、历史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这主要包括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执行上级财政法规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情况;经济事项的管理、监督情况;个人廉政情况;其他需要评价的事项。同时要根据审计结果,综合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指出应由其承担的主要经济问题及应当负有的责任,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应由自己负责管理的事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一般指领导干部因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对所在单位的各种经济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外,主要负责人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查查账,写出评价就完事了,审计结果怎么运用呢? 答:经济责任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审计结果的应用是其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实施办法》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等工作中,或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时,应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其中审计机关要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给予处理处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报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力度,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任期内经济工作成效显著的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领导干部,应结合干部考察给予表扬并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对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出调整意见;对所在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违纪违法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问:《实施办法》对审计工作还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实施办法》还对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事项,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配合以及审计纪律等审计业务工作程序和审计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从而为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