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义帅)浑江区法院把加强诉讼调解作为切实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将和谐调解引入司法为民和促进社会和谐建设重要措施,着力加大调解力度。 该院启动诉前调解机制,诉前调解是当事人到立案庭申请立案后,在立案审查七日期间,由立案庭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及时解决纠纷,即时结案,做到定争止纷,案结事了,如诉前调解不成则转入立案程序进入案件的审理。在试行期间,诉前调解主要是针对一些简单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避免进入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途径来解决纠纷。对诉前调解案件,该院不收取案件受理费,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也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法院也减少了开庭、送达以及执行程序发生的诉讼成本,节约审判资源,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办案“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