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区法院湾沟法庭受理了某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诉林某、胡某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按以往方式审理此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前置程序,不仅办案周期长,而且受伤民工在春节前根本得不到及时赔偿。鉴于双方当事人要求赔偿数额差距并不大,为此湾沟法庭将该案委托驻法庭人民联合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接受委托后,依法计算出赔偿标准,依据该赔偿标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的情况下,煤矿当庭给付林某、胡某经济补偿金。(孙云英)
本报讯(记者刘金英)近日,长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迎新年”交通秩序整顿活动。 为有效地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让全县人民群众在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中迎接新年的到来,规范出租车停车行为。他们从严整治城区内出租车招手即停、不在停车泊位停车、路口随意停车载人、驶入禁行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学校门前秩序管理和校车安全管理上下功夫,加大了整治出租车校门前争抢客源、私家车乱停乱放、小商小贩摆摊叫卖影响学生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在加强客车行车安全管理过程中,从严整治7座以上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超强会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早检、午检、夜晚检查和双休日轮流上路执勤制度,增加有警时间,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严整治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客车、拼装报废车、拖拉机、低速载货车、三轮载货摩托车载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姜鹏雷)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助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开展,今年以来,抚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托“三步走”把文明交通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打造交通新秩序。
进企业,宣传“安全就是效益”。他们通过深入大、中、小企业,大力倡导文明出行、平安出行,特别是对企业中从事运输的驾驶人,组织民警为他们上好交通安全课,大力倡导开安全车、开文明车。
进校园,宣传“安全才有未来”。紧密结合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校,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进社区,倡导“安全创造和谐”。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学生走进社区、走向街头,宣传交通法规,把文明、安全、和谐交通理念送进千家万户,共同营造文明、安全道路交通环境的良好氛围。
本报讯(刘江 尹玉燕)长白县水利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水利普查清查工作。
该局成立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业务人员,做到了机构、人员、场地、设备“四落实”。他们召开全县干部群众宣传动员大会,利用多种媒介报道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水利普查工作的认识。同时在全县选聘普查指导员,建立了联系网络,做到了县、镇、村三级普查人员全覆盖,为普查工作提供了人力保证。选派业务工作人员参加省普查办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参加省培训工作人员对水利系统和各乡镇198名普查员开展第一阶段第一次业务培训,使参训人员熟悉了普查程序,掌握了普查技能,以确保清查登记不重复、不遗漏,使水利普查更科学,家底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