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会)为化解执法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进和谐执法,市工商局浑江分局东兴工商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得到了广大群众拥护。
据了解,该所采取了在办理案件时富有人情味儿的增加说理内容,即:说清事理,讲清法理,明确清理,将处罚决定书变为当事人能够接受的一张“明白纸”。此办法的推出,加强了与当事人的沟通,让当事人能够心服口服,有效地提高了执法质量。同时,创新“人性化”执法思路,对业户实行“赠一法”“上一课”。“赠一法”就是向业户赠送一份相关法律文件让当事人对照法律条文,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上一课”也就是每年集中一次对本辖区被罚的当事人进行培训,有针对性的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执法与普法相关结合的新模式,实现了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和谐统一,进一步融洽关系,树立文明和谐的工商新形象。
本报讯(李惠)抚松县社会保险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始终把便民、惠民放在首位,为参保对象提供满意服务。
实行部门联动机制,每月集中5天与人社局、就业局在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联合办公,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提供联审、联批一站式服务。过去办理此项业务参保人员需往返几个部门十几次才能办结,现在只需一上午即可办结。实行坐等式服务,来办事的人员,只要到相关业务窗口讲明要办理的事项,提供齐备的相关资料,就可以坐在窗口等待办结。其他事项由社会保险业务人员通过内部传递来办理完成,这样就避免了来办事人员逐个窗口、逐个科室、逐个人员楼上楼下的往返之苦,得到了广大参保者的赞扬。
本报讯(郝建红)浑江区纪委创新形式,整合资源,扎实开展网络廉政文化建设,在原有栏目设置基础上,新增“基层动态”、“廉政课堂”、“廉政时评”、“廉政警句”、和“国际反腐”等八个特色廉政宣传教育网页,多用廉政文化精品去占领网上阵地,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增强了宣传教育的广泛性。
本报讯(李群)今年年初,我市两家大型食品零售企业因销售侵害他人商标权的食品被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家重庆市知名食品生产企业诉至市法院,要求生产与销售侵权食品的企业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在诉讼前,重庆市的食品生产企业向法院申请了证据保全,全面掌握了侵权商品的销售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发现该食品零售企业同时在销售重庆市企业生产的食品和侵权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两家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相同,侵权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与重庆市的企业注册商标几乎相同。根据法律规定,零售企业明知销售的产品侵权而进行销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庭审中,合议庭着手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了调解,针对在庭审中已查明的事实,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求得双方当事人彼此之间的谅解,并适时提出了能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企业商誉损失以及双方经济损失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接受了调解方案,达成由侵权生产企业适当赔偿重庆市企业经济损失,停止生产侵权食品;我市两家大型零售企业将侵权食品全部从超市中下架,同时加大对重庆市企业生产的食品销售力度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