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慧姜泓宇近日,靖宇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件。
被告人王某与李某为夫妻关系,为了谋取私利,二人从湖南来到东北做起了伪造假证件的买卖。2008年,被告人王某与其姐姐王某某在长春市多次制作假证贩卖,2009年5月21日,王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然而,缓刑考验期内,王某仍与丈夫李某多次向靖宇、抚松等地的居民贩卖假证。2011年初,二人案发外逃,经亲友规劝,9月11日,两人主动到靖宇县公安局投案。在取保候审期间,经公安机关多次传唤拒不到案,2012年8月28日被靖宇县公安局上网通缉,2012年9月28日,被告人李某被福州市铁路公安处抓获,归案后,李某主动打电话通过其内弟规劝妻子王某投案。最终王某于2012年11月6日主动向靖宇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