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炳武)从2008年启动建设至今,抚松县廉租住房已建 4094套19.6万平方米,在建4679套22.3万平方米,其中今年新开工建设3820套18.1万平方米。建设过程中,该县坚持把廉政建设贯穿于住房建设、住房分配和资金监管全过程,确保廉租住房建设成为党委、政府和老百姓放心的“廉洁工程”,全县至今未出现一起关于廉租住房建设方面的举报投诉。
住房建设严格监管。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县纪委要求房产局将建设项目信息在“吉林省招标投标网”上统一发布,通过竞标确定项目建设单位,纪委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在施工中聘请具有一级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县房产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和建设工地负责人采取责任包干的形式对每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进行两天一巡查,巡查情况每半月向县纪委进行情况汇报,有效地加强了对廉租住房的监管。
住房分配公开透明。廉租住房分配过程中,该县采取社区、县民政部门、房产部门“三方联审、四轮公示”的办法,确定入住对象。即首先由社区对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的情况进行初审、公示,然后分别由县民政和房产部门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低保、无房的情况进行再审,符合条件的,由县房产部门建立档案、统一编号,并在社区进行公示。具体分配时,采取社区工作人员、廉租住房申请对象、媒体和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入住对象,摇号结果在县电视台和申请对象所在社区公示。县房产部门根据入住对象的属地关系,安排其入住所在社区的廉租房,并进行公示。2008年以来,该县采取这一方法共分配廉租住房1248套
资金管理封闭运行。该县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付时,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县房产部门、质量责任人、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人层层审批,然后由县财政专户直接拨付至建设单位账户。对于一时未入住廉租房的待分房对象,其租赁补贴由县财政实行打卡发放。已收取的廉租住房租金实行专户储存。县纪委会同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马上纠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本报讯(孙岩崔洁报道)柳河县地税局针对小税种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的实际,采取强化宣传、分类管理、加强考核、联合治税等多项措施充分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有效促进地税收入的整体增长。截至2010年12月20日,全局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建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累计入库5956万元,同比增收1939万元,增长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