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昌区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政治保障,收到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报告制度、考廉制度,要求乡、村干部进行廉政述职,坚持把干部廉政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同时通过廉政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干部进行考廉,对考廉反映出来的问题,按不同性质进行不同处理。
搞好宣传教育。把党纪、政纪和法纪纳入区、乡(镇)干部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乡镇、村党员干部进行反腐败教育。组织宣讲小组,对乡镇“两委”干部进行“三纪”教育。通过制作廉政广告、设立廉政书画宣传栏、举行廉政文艺晚会、开展廉政访谈及在电视台《今日东昌》节目中开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栏,使乡村干部在廉政文化的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提高廉洁奉公意识,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强化监督检查。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站所、村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五股歪风”长期得不到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乡务、村务不公开引发群众集体访、越级访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