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周婷玉、张景勇)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四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目前一些虚假的食品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其中不少是社会名人代言的,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食品安全法草案应当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 草案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藏秘排油”减肥茶代言、“蚁力神”代言……不少产品邀请社会名人代言,利用名人的社会影响力向公众推销,其中不少广告中存在虚假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规定,社会名人代言不符合标准、不真实的食品广告将受到严惩。 有关专家指出,与“相应责任”相比,“连带责任”是较重的处罚,这意味着代言人有可能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所有责任,而“相应责任”只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本报5月9日讯(记者孟凌云)今天,在汶川地震临近一周年的日子,在长春市解放大路中学就读的200名四川灾区学生再次受到我省各界的关注与关爱。在长春禧富德酒店,孩子们品尝地道的东北菜,舞起了刚刚学会的东北大秧歌,以充满活力的精神面貌展示了他们忘掉伤痛、勇往直前的坚强信心,同时也向给予他们无私关爱的第二故乡——吉林的人民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今天的“四川小朋友美食联欢会”,由长春禧富德花园酒店、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以及解放大路中学共同主办。从去年7月就来到长春解放大路中学就读的200名四川灾区的孩子们,在吉林这块远离故乡的异地已经度过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一年间,在我省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孩子们健康成长,用解放大路中学政教处主任赵玉琪的话说:“孩子们与刚来时相比,变白了,变胖了,变得开朗活泼了。”活动中,学生们表演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有表现他们勇于战胜灾难的武术表演《男儿当自强》;有带着浓郁羌族风情的家乡舞蹈;而刚刚在学校艺术班里学会的东北秧歌《小看戏》,则表达了孩子们对第二故乡吉林的热爱;最后,洋溢着青春活力的街舞,又让人看到了孩子们走出灾难阴霾、充满希望的精神状态。 在现场,一边品尝着美味的东北菜,一边兴高采烈地观看演出的四川学生于晶对记者表达了她在吉林一年生活的感受。她说,长春的气候与家乡不同,一年中四季分明。她和同学们在感受着季节变化的同时,更感受到了吉林人民对她们始终如春天般温暖的关爱。她们一定不辜负吉林人民的希望,好好学习,长大后也要去关心、帮助他人,回报社会,建设家乡。 在联欢会上,孩子们向现场的来宾们献上了羌族寓意吉祥的羌红,鲜红的羌红飘带表达了孩子们对第二故乡人民的衷心感谢。
本报讯(张洪明王荣)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抚松县工商局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四个加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突出加强对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价实不符、搭售其他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严把月饼质量关,依法打击月饼经销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退市月饼的跟踪检查,有效防范月饼经营中的安全隐患。 突出加强对猪肉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以猪肉、粮、油、菜、水果、乳制品、糕点、饮料、儿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对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强化对加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等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经销病死禽畜肉、注水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猪肉等重点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重点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本次整治活动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43户,有力地维护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突出加强对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执法检查。加大了对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特别规定》的及时纠正,依法处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质量安全。
本报讯(崔敏王永珠)根据群众反映:市区内中小学附近小卖店、超市出售的小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为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经营食品质量安全,八道江工商分局开展校园周边小卖店及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清查工作。分局辖区内校园周边共有32户小卖店及超市,对这32户经营户认真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其经营的小玩具,凡是无合格证及厂名、厂址不详的全部要求下架,不允许其继续经营。同时对这些业户进行《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宣传,引导其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保证其经营食品质量安全。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周婷玉、吴晶)食品安全法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从生产和经营两个方面确立了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 法律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法律还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法律制定过程中,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实行食品召回制度,不仅要靠企业自觉,还要强调政府的责任,在企业不主动召回的情况下,政府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为此,食品安全法中还明确规定了责令召回制度。
本报讯(牟善友)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八道江工商分局多措并举,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该分局充分认识和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学习和宣传,并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食品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定期培训,从而使他们明确食品经营的法律观念,加强消费维权意识和监管执法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维护白山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讯(张德涛报道)近日,梅河口市质监局举办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法》培训班,10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负责人接受了培训。 有关人员从《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企业代表表示,此举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免费提供学习资料,由事后监督变成事前预防,让食品生产企业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又讯(赵同锋邵帅报道)近日,柳河县质监局针对企业对新法规理解程度不高、认识程度不够等问题,开办了一次免费食品安全培训班。 该局组织全县90多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和主管质量的技术人员120余人进行了培训,并免费向企业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和培训资料。为保证培训质量,该局聘请了食品安全法律专业人士,就《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法律精神、主要制度以及质监部门的法定职责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定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