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晶报道)近日,梅河口市检察院对刘某等12人群体性涉恶案件提请公诉,坚持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刘某等涉黑群体自1999年以来,通过群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事实12起,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该院指派公诉骨干组建办案小组,严格办案纪律与保密制度,制作出刘某团伙组织性质、组织成员结构及违法犯罪事实列表,对证据及事实进行了详细梳理。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共同对疑点、难点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固定和强化证据,追回赃款4.4万元,并向上级院进行汇报,为成功提起公诉夯实了基础。该案现已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