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化县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加大整治和建设力度,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不断优化,连续两年进入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的百强,并在去年全省民主评议软环境工作中,取得了全省第三、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一、发挥主体作用,突出重点问题,进一步筑牢软环境建设工作基础 坚持从抓制度建设入手,着力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几年来,先后制定完善了《通化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规定》、《通化县监督评议机关部门行业规定》、《通化县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从收费、处罚、检查、审批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同时制定了《通化县国家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违反服务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并通过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等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 坚持从提高效率入手,着力解决行政审批程序繁琐的问题。一是依托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将涉及新建企业审批的16个部门审批权进入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二是组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打造经济发展“110”。在县纪委组建了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全县所有企业涉软事项和办理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手续,全程进行跟踪服务。三是扩大对外办事窗口的“办事权”,实行限时服务。将部门所有权力下放到科室和对外办事窗口,推行“十办”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等制度。 坚持从破解体制障碍入手,着力解决“收费养人”的问题。一是县级以下实行“零收费”。对新建的生产型企业从项目立项到竣工投产,所有审批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县级以下部分,全部实行“零收费”政策;二是涉企收费推行“低标准”。提出统一核定收费基数、推行最低收费标准、控制涉企收费总额的工作目标,实行最低标准收费;三是减收部门执行“高补贴”,将自收自支单位经费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已将3个单位纳入财政预算。 坚持从创新服务入手,着力解决服务观念不强、质量不优的问题。从2007年开始,开展了软环境建设最佳单位、最佳窗口、最佳个人创建评选活动,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今年开展了软环境“万人评”活动,把对政府部门的评判权交给企业和群众。 二、坚持高位操作,把握本质精髓,不断丰富拓展软环境建设内涵 创设特色载体,发挥“裂变效应”,促进软环境建设向人文领域延伸。近年来,通化县相继开展了“感恩教育”、“车让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做文明市民,告别不文明行为”等一系列活动,对通化县软环境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明确政府定位,树立先进理念,发挥软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职能。一是集中要素资源,帮助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县委、县政府针对企业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搭建平台载体,着力破解发展瓶颈问题。今年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目前驻县金融机构向工业企业发放贷款2.2亿元;三是倾听企业家呼声,搭建企业家素质提升平台。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到知名院校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企业家团队建设。 注重统筹协调,强化横向联动,寓软环境建设于物质文明建设之中。2001年以来,通化县以建设最适宜人居的园林城、花园城、生态城为目标,共投资17.1亿元对县城进行改造。从2008年开始,累计投入资金1.74亿元进行新农村建设,全县160个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三、强化全方位保障,解决后顾之忧,把软环境建设摆到突出位置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能。通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软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涉及软环境重大事项及时召开专题常委会进行研究。2008年在县纪委设立了软环境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支持查办案件,强化治本功能。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涉软案件,几年来,县纪委监察局集中纠正和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共立案查处涉软案件35件,处理有关责任人37人。 2006年以来,全县GDP、全口径财政收入、工业总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每年都以30%左右的速度递增。特别是今年,通化县顶住了金融危机的强大压力,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软环境工作取得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满意的工作成效。 (通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