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灿宝 祝广亮)
春节即将来临,消费市场日益火爆,为避免消费者落入不良商家精心设计的节日“促销陷阱”,抚松县工商局结合12315申诉举报系统掌握的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向“霸王条款”说“不”!
在节日打折促销的同时,部分商家经常明目张胆地附加不少“霸王条款”,比如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包质量”、“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店堂告示或声明,以此规避自己在提供商品及服务中的责任。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这些“霸王条款”都是无效的,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卸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也不能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