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紧扣发展主题,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完成情况的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全市人参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矿产资源整装勘查的议案》办理情况、贯彻落实《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情况、市直工业项目开工情况、全市旅游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市区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和城市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对市区12个新开工重点项目、9个城市建设项目以及北线公路两侧环境保护与治理等进行了视察,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推进高速公路这一区域经济发展大动脉的贯通,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建议、主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等多种方式,积极呼吁和推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建设,并于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题汇报,推进了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的开工建设。
贯彻法治方略,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全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法》、《档案法》、《吉林省档案管理条例》、《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和《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或执法检查,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针对我市近些年来房屋征收补偿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的实际,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到市法院就房屋征收与补偿审判工作进行了视察,并督促市政府尽快研究出台我市的《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为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审判和加快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坚持民本理念,注重民生问题监督。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社区矫正、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报告和汇报,视察了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市殡仪馆异地新建、市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对市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准确地掌握市政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督促市政府及时妥善地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畅通民意渠道,全力化解信访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8件次,其中涉及征地拆迁330件、环境保护132件、医疗纠纷119件、其他问题107件,全部认真答复或转交、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办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履行决定权和任免权。
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形成推动发展合力。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议9次,作出决议、决定6项。审议了《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批准调整白山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白山市2012年市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白山市2012年财政决算及审计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白山市2012年决算。鉴于煤炭行业停产整顿对我市经济造成的影响,批准调整了2013年预算。同时,历史上首次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名义,授予抚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颜廷民“模范检察官”称号,倡导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尚。
严格把握工作程序,依法行使任免权限。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接受辞职44人次,补选市人大代表20人。
夯实基础,创建平台,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注重实效,认真做好建议办复工作。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4件。2月份组织召开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会,及时将64件建议分别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同时,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与承办单位和代表保持经常性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进度及代表对答复是否满意的反馈意见;从代表建议中选出5件有一定代表性的建议,全程跟踪督办,做到以点带面,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在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截止到9月份,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拓宽渠道,不断强化代表联系工作。按照《白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方案》,安排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三至五名市人大代表,每年至少联系两次,及时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到目前,共联系代表168人次,接待代表来访56人次。在浑江区和临江市所辖14个街道成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在部分社区建立了人大代表活动室,夯实了人大工作基础,延伸了人大工作触角。另外,我们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从县(市)区轮流邀请两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议、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观察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案件庭审、组织代表参加市政府的政情通报会,使代表联系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使代表更好地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抓学习培训,提高履职水平。年初召开了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和《选举法》的培训,并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坚持“周三学习日”制度常态化,提升整体工作能力。
抓调查研究,深化工作领域。一年来,分别就林矿区生态城镇化建设、人参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金河大桥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向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提供了决策参考。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对《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立法工作的调研工作,为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2014年的主要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16个方面对全面深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把全会精神学深、学精、学透,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提高素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改革精神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进一步思考、完善和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要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改革,充分发挥人大联系广大代表和群众的优势,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有效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满意度票决等手段,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把握重点,强监督、重支持。常委会将继续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安排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围绕“三五二”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和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全年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三三”梯次产业集群发展、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援助、水利基础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市区物业管理、机动车尾气监测和管理、《关于全力推进矿产资源整装勘查的议案》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情况、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兴边富民工程落实情况的报告和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和市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对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建设、市区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全市蔬菜生产、社会管理创新、农民工权益保护、社区矫正等工作进展情况和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审计法》、《食品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气象法》、《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治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三查(察)”活动,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严格程序,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抓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增强决定、决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将党委重大决策及时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关系,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协调性,不断完善提请、审议、表决、任免程序,做好对拟任命人选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重点检查供职承诺和任期工作目标实践情况,把好人事任免关。
丰富载体,发挥代表应有作用。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完善定期培训机制,提高代表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在全市18个街道和部分社区建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或人大代表活动室;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三查(察)”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异地交叉视察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严格承办责任,加强督办协调,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坚持群众路线,切实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握活动原则,突出作风建设,认真查找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以为人民谋福祉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学习《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机关整体工作水平,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