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元杰)近日,浑江区检察院成功利用“阳光工作站”刑事和解一起故意伤害案,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琐事将王某打成轻伤,后刘某非常后悔,主动要求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案件起诉到浑江区检察院后,办案人员利用“阳光工作站”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在人民调解员的帮助下,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协议。该院通过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刑事和解”使被害人尽快获得精神抚慰和经济赔偿,同时使加害人尽快回复社会,从而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还减少了审前羁押率,降低在押人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