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上初中的孩子放学早早回家了,不像以前那样在外面上完网再回来,究其原因是因为网吧上网要登记身份信息,他没有身份证网吧不让他上网。 上网要登记身份信息,这早在2002年8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63号令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就有明确规定。此条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良好执行,许多家长无可奈何,形成了家里管不了,网吧不遵守条例,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一些孩子把大量的时间在网吧内挥霍掉,耽误了学习。 由于初中生大多没有到17岁,没有办理身份证,也就不能登记身份信息,网吧也就不应该让他们上网,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条例都有严格的惩罚措施,轻则罚款,重则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一方面家长和学校要承担起教育引导的责任,另一方面网吧营业者也要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义务,有关部门也要尽到督促检查的职责,发现违规者严加惩处,不能手软,把法律法规长期有效地执行下去。
近日,浑江区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离婚;被告赵某返还原告刘某3.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于2010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结识第二天原告就给被告4000元用于购买电动车。2010年12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给付被告礼金2.5万元,原、被告均为再婚。隔了几天被告称需还债,原告又给付被告7000元,但婚后双方未同居生活。为此,原告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赵某离婚,并要求退回给付的3.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均是再婚,双方相识不到一个月就登记结婚,婚前基础较差。婚后双方又未到一起共同生活,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原告婚前给付被告4000元用于购买电动车,应视为原告对被告的赠予,要求返还不应支持。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2.5万元和婚后给付的7000元,但二人确未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给付的彩礼应予返还”之规定,该项请求应予支持。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马恩鹏)
本报讯(朱华)翻开长白县长白镇一位副镇长的民情日记,我们看到:刘希收是土产公司职工,去年在长春做了脑瘤手术,花费了4万元,生活基本自理,但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因孩子上大学导致家庭负担过重。被走访对象希望政府能帮助解决医药费。我已安排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报销医药费事宜,同时为他办理了大病救助款7000余元。老人热泪盈眶的那一刻,我在想,我一定要带着更多热情努力把民情工作做好,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做事。
这样的“民情日记”,长白县长白镇每个机关干部都有。自年初长白县开展“四走进”活动以来,全镇机关干部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村屯、走进家庭,详细记录着帮扶对象有什么困难,发展有哪些难题,有什么需要解决;农民们在想什么、需求什么;村里有哪些困难户,有哪些矛盾需要化解……已结成的81个帮扶对子,正是通过“民情日记”这种方式,有效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开展活动以来,该镇干部下基层210多人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29件,送出慰问金、物品合计12000元,帮助申请办理专业合作社两处。
张洪革前不久,江源区人民法院石人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原告李某(男)诉被告李某(女),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民俗习惯办理了“婚庆”酒席。二人同居生活不久,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女方李某即回到娘家居住。男方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方返还彩礼3万元。法院判决后,女方未上诉。本案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法院遂做出如上判决。 以案说法
“你认真听着,我要马上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怕我会忘记。”他说,语气里有点焦急。
“好,说吧。”她以为是什么急事,放下了手头的工作,哪怕她正忙得焦头烂额。
“我梦见你了。”他悄悄地说,电话那头声音低得让她正好听得见。
“什么?”她还是又问了一遍。
“我梦见你了。”声音非常的温柔。
她愣了一下,觉得非常幸福。
“我梦见你了,真的。”她没说话,他以为她不相信呢。
“还有其他人吗?”
“没有了,就我们两个。”
“哦?那么奇怪,我们在做什么?”
“我骑着单车载着你去学校。”
“去哪个学校?XX中学还是XX大学?”
“XX中学。到门口了,我叫你下来,你硬是不肯下车,我就说,老师来了,你‘倏’的一声跳下车,跑进了课室。”
听完这句话,他们就在电话里一起呵呵地笑了起来,那一瞬间,她觉得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段非常单纯美好的岁月。
她平时睡觉经常会做梦,有一段时间几乎每个晚上都会梦见他,梦里的背景很多都是生活中的片段,有以前的,也有现在的。看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后,有一个场景是男女主角在校园里打扫卫生的,这个场景曾经在她的梦里出现过,并且如此的相似。
她听他提起过这部电影,从来没见他那么认真地提起一部电影几次,然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她看了,因为同事在办公室里发票,她想起他提过,就拿过来看了。可是不觉得什么,虽然有些片段似曾相识,偶尔也会觉得温馨感动,但是也就是那么一闪而过。
情人节的晚上,他们在等公交车,她现在的生活几乎没有坐公交车的习惯了,心里有点不耐烦。他们坐在BRT候车亭那里的长凳上聊着天(呵呵,她还是第一次坐BRT),当时晚了,候车亭里就他们两个人。他突然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有一个情节很经典,你记得吗?很像我们现在。”她想了老久,以为是在火车轨道那个片段,可他摇头说不是。
“是那个很温馨的片段,他们在等车,那个男孩子陪着那个女孩子等车去学校。”
她想起来了,她还想起来他们说的话。她从来不觉得这一幕经典,可是原来他会这样觉得。他总是这样,常常有一些她忽略了的东西,他却记得,并且珍藏着很久都不会忘记。她再也不觉得无聊了,甚至觉得情人节等车也是件美好的事情。她又想起以前的一些事情,关于他的,还有其他人的,很多很多,又像做起了梦,梦里的人影在走动,每一个都有一段故事。
她经常做梦,可他却不,他说他每次都是一睡下就睡到天亮了,几乎不做梦。
她曾经逼问他,有没有梦过自己。他想了好久,说:“好像有,不过那是好多年好多年以前了,那时我们还没在一起。”
她当时觉得很难过,自己那么少出现在他的梦里。而且,好多年以前的梦,他早已经忘记了情节,她怎么逼问,他想编也编不出来了。
“你认真听着,我要马上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怕我会忘记——我梦见你了。”
现在听到这句话,她却觉得一次就够了!他曾经说过,那些年,她坐过了好多人的单车,偏偏不坐他的单车,还有,他的摩托车就停在她的身边,等了好久,她却偏偏坐上了其他人的摩托车。那些年,很多的遗憾,他现在用梦补回来了,便一一变成了美好。
他还说过,他们一起后他就很少做梦了,更少梦见她。他说,你都已经在我身边了,干嘛还要做梦。当时她非常不解,觉得他强词夺理,现在觉得有点意味深长。
她却还是经常做梦,那些长长短短的梦里还有很多他们以前的同学、老师,有时她醒过来总是不敢相信那些都是梦,如此的逼真,就像回到了以前。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里还是一直没醒过。
“你认真听着,我要马上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怕我会忘记。”
“好,说吧。”
“我愿意一直这样下去!”
(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