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辉南县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委党校、农业局、科技 局、牧业局等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乡镇流动党校”, 深入乡镇、村屯进行巡回培训,为农村党员送观 念,送资金,送信息,送科技,送项目,送服务。$$ 在培训方式上,努力实现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 变,由灌输式向自主式转变,由传统化向现代化转 变,由单一的静态形式向动静结合的形式转变。按 党员群众点的“菜单”“配菜”,巡回送理论课、 法律课、技术课到乡镇村屯。尤其是“课堂+基 地+项目”的形式,让参训的农村党员干部和党员 积极分子听得进、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在培训内容上,增强针对性。一是突出抓好政 治理论和政策法制教育培训,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农 村党员的头脑,提高农村党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立 足各县乡实际情况,抓好最新实用技术、市场经济 知识和先进的生产经营模式等内容的技术培训,使 农村党员掌握种、养、加、管、销等实用技术和经 营管理技能,解决他们“想富盼富不会富”和先锋 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三是突出抓好分类培训, 根据不同党员的情况,从他们现有的实际情况出 发,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 使培训对象各有所得。$$ 在培训时间上,突出灵活性。本着农忙时少 学,农闲时多学的原则,应基层党员干部的需要, 随时下乡,巡回上课。$$ 乡镇流动党校具有形式灵活、针对性强的特 点,克服了农村党员培训过程中场地、经费、时间 等方面的局限,深受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欢 迎。仅去冬今春,这个县的农村流动党校共深入乡 镇6个,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12期,发放宣传技术 资料3多万份,参加培训党员3500人次。通过一系 列培训活动,农村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启 发了思路、丰富了方法、鼓足了干劲,初步实现了 “党员受教育、组织有加强、群众得利益、发展出 成果”的培训目标。
本报讯为全力支持城市棚户区改 造这一惠民工程,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我市实际出发,努力在 案件的立、审、执三个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效 果。去年,这个院共受理“涉改”案件62件,调解率达 88.7%,现已全部执结完毕,没有引发任何不稳定因素。$$ 自介入棚改工作以来,市中级法院始终坚持以和谐理念 为指导,保证了“涉改”案件的顺利审执。通过耐心细致地 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把政府的政策宣讲到位,把法律规定 解释到位。强化对“涉改”案件审执工作,特别是强制拆迁 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从工作之初的案件审查到准备工作、制 定预案以及拆迁现场,进行了全程督导。对各院上报的“涉 改”情况,优先解决,保证了沟通协调工作的有效性。$$ 在市棚户区改造总结表彰动员大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区棚户区改造先进集体”,获一等 奖。有两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大会结束后,中院及相关 基层院立即成立了“涉改”案件审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了思 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思路。并按照已经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 审判职能,为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 意见》,明确要求两级法院简化诉讼程序,确保“涉改”案件 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行,在立案环节要实行“一人”责任 制和“半天”工作制,即各类“涉改”案件在立案环节由一人 负全责,符合立案条件的在半个工作日内移送业务庭,基层法 院要在半个工作日内将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到中院立案庭。制定 了“涉改”案件的书面报告制度。在审理和执行环节,要求充 分运用审判智慧和资源,尽最大努力以调解和协调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