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世艳,市师范附小的一名普通教师,在三尺讲台已耕耘了25个年头。虽然工作辛苦劳累,但她恪守着为师之道,履行着从教之责,用执着的爱润泽学生的生命,无怨无悔地把满腔的热情播撒在孩子的心田。 付出真诚洒向学生都是爱 没有爱的教育是没有生命的教育。因为爱能完善学生的人格,开启学生的心智,激励学生向上的斗志,润泽学生的生命。 记得有一年新生入学不久,她发现有一名叫王元的同学时常在课间一个人在教室里呆呆地坐着,心中似乎有着无限的惆怅和迷惘。经了解,王元两岁时爸爸和妈妈离婚了,妈妈又嫁了人,爸爸也不知去哪了,是爷爷奶奶抚养她,王元的处境唤醒了她的同情心。从此,王元的头发长了,她就亲自给剪;功课跟不上,她就抽出时间给补上……在她的开导、教育、帮助下,王元一改往日的孤僻,脸上重现了天真、开心的笑容。 第二学期开学不久的一天,王元的祖母老泪纵横地告诉鲁老师:王元的祖父最近患病卧床,靠100多元的退休金难以维持全家的生计,老人不想再让王元念书了。这无疑是把孩子推上了绝路,鲁老师坚定地说:“孩子的书一定要念!有困难大家想办法帮助,困难是暂时的,孩子的前途更为重要!”尽管当时她家的生活条件不宽裕,一家三口还租房住,可是第二天,她还是拿钱为王元交上了教科书的预订款。在鲁老师的带动和感召下,班级每一名同学每学期都自发地为王元捐衣物和学习用品,一直持续了六年。师生们的颗颗爱心,挽救了一个濒临失学的孩子,使王元不仅在物质上得到了帮助,而且精神上也得到了安慰,充分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圆了一个孩子最想圆的读书梦。 因势利导教育学生讲方法 发现了学困生的长处,就掌握了打开他们心灵的钥匙。 张涛是鲁老师教过的一名学生,他没有学习兴趣,经常去电子游戏厅,不遵守纪律,每次考试都是双科不及格。有一次上语文课,鲁老师发现他没听课,而是在画画。下课时,张涛还没来得及把画收起来,鲁老师就走到他的身边,他吓得脸都红了。当时鲁老师并没有批评他,而是和蔼地对他说:“张涛,你画得很好,老师很喜欢。如果你的学习能像画画这样认真,学习成绩也会提高的。”他眼含热泪愧疚地说:“老师,我错了……”从孩子的表情和话语中鲁老师看到了希望。 市科协要举办书画大赛了,鲁老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让张涛去参加,张涛疑惑地问:“老师,我能行吗?”鲁老师说:“你一定能行。”最后,张涛获得了全市少年书画大赛特等奖。从此,他的学习热情仿佛从迷惘的梦里被唤醒了,学习成绩逐步提高,毕业考试以双科平均92分的好成绩升入了初中。 为了不让一名学生掉队,对学习困难的学生,鲁老师经常利用课余时间,无偿为学生补课,有一点进步,就及时表扬、肯定,树立他们的自信心。 精心呵护精诚使得金石开 2006年4月的一天,鲁老师的班级转来一名男孩,开始各方面表现还不错,可还没过两周,就开始跟同学打架、上网吧,课堂不注意听讲,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后来跟家长沟通时,家长说:“老师,不瞒你说,这个孩子到你这是第4个学校了,经多方打听,都说你教得好,所以托人把孩子送到你班。没想到恶习难改,如果再不听老师的话,我就不想再让他念了。”看到家长无奈的表情和着急的样子,鲁老师劝道,孩子犯错误是正常的,我们要携起手来共同想办法教育他,给他改正错误的机会。 一天,上课的铃声响了,鲁老师看到这名同学的座位还空着,家长也没打电话请假,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该生又逃学了,所以急忙拨通了家长的电话。电话中,家长说:“老师,我真的不想再让他念了,昨天晚上作业又一笔没动。”鲁老师赶紧劝家长说:“你虽然是孩子的家长,但也没有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力。”并让家长赶快把孩子送到学校上课。过了一会儿,家长把孩子送来了。一见面,家长就拉住鲁老师的手说:“老师,我真的没想到你打电话是让我孩子来上课,因为他屡教不改,什么样的老师对他都失去了信心。连我这家长都想放弃了。”见此情景,孩子哭着对鲁老师说:“老师,我错了,以后一定听你的话,不再淘气了。”自那以后,鲁老师经常找他谈心,发现优点就及时表扬,他也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学习成绩提高很快。看着孩子的进步,鲁老师体会到了当教师的快乐。 回顾二十几年走过的路,有苦辣,也有酸甜,但对鲁老师而言无怨无悔。她用慈母般的爱,温暖、关爱着她教过的每一个孩子,用满腔的热情为孩子撑起了一片爱的晴空!
姜侠按照我市构筑实施“权力入笼”工程的部署和要求,市水务局创新工作思路,立足转变思想、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扎实推进“权力入笼”工程。
一、转变思想,激发“权力入笼”内生动力。为确保“权力入笼”工程顺利推进,市水务局开展了系列教育活动,筑牢实施工程的思想基础。一是开展领导干部“每人一课”活动。采取“一把手”带头讲课,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与授课等方式,重点就“权力入笼”工程内容进行辅导,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务求教育实效。二是开展“六星竞赛”评比活动。设立“六星竞赛台”,按季度评选清廉之星、敬业之星、和谐之星、务实之星、创新之星和学习之星,给予适当奖励,调动干部职工自我约束、自我革新的积极主动性。三是开展特困职工救助活动。协调资金12万元,开展贫困职工救助活动,打造贫困职工的“贴心之家”、“温暖之家”,通过“扶贫思廉”,端正思想和作风。四是开展“最美水务人”评选活动。从全局一线职工中评选了20名“最美水务人”,予以表彰奖励,通过身边典型,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品质、提升境界。
二、转变职能,彰显水利“权力入笼”工程特色。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完善制度建设,丰富监督手段,构筑实施具有鲜明水利特色的“权力入笼”工程。一是建立水利协会评标专家库。按相关规定,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可由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自行聘请专家评审,存在人为干预的风险。为此,局纪委牵头建立了评标专家库,每次初设评审时,随机抽取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局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督,减少了违规问题的发生。二是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对行政案件进行集体审查和处理,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实现了“阳光处罚”。三是建立内审队伍。在各基层单位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对基层单位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抓住资金流程这一主线,推进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了各项水利专项经费的合理依法使用。四是成立行政执法顾问队伍。从法院、检察院、审计局聘请了6位专家作为行政执法顾问,提供行政执法培训指导,全面规范行政行为。
三、转变方式,推动“权力入笼”工程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平台,用科技的手段实现对权力运行动态过程的全程监控。一是创新制作了“白山市水务局‘权力入笼’工程软件”。将该系统安装到市水务局网站和单位每台电脑中,既让广大干部职工知道各自的岗位职责、风险以及行为规范,也通过网络让社会群众了解每一件涉及水务事项的办理过程及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同时也畅通群众监督水务工作的渠道。既让“权力入笼”,又保证“入笼权力”不出笼。二是创新建立重点权力监控系统。在推进全局18个科室、部门的51项权力全部在网上运行的同时,着重进行了10个高风险权利的软件系统建设,针对高风险点制定了60项防控措施,14项制度。在软件系统中设立三级警示风险标志,通过公开流程、信息查询、结果反馈、举报受理等方式,发挥预警提示作用,保证每项重点权力的实时运行情况随时随地都在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三是创新公正评审机制。我们将水利协会评标专家库、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内审队伍、行政执法顾问等载入软件系统中,所有参与
项目评审的专家,参与内审的人员在每次评审前均通过系统随机抽取,并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杜绝了人为因素引起的违规、违法操作。
四、转变作风,确保“权力入笼”工程高效推进。通过“三查”、“三整”、“三结合”等举措,规范制度建设,解决“四风一顽症”等突出问题。“三查”即:查公车私用、查中午饮酒、查上班时间玩游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针对这三类问题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整”即:整顿清理“小金库”、整顿清理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顿清理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情况随时抽查。针对擅自变更设计、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违法转包分包、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规范各项工程工作流程,并纳入“权力入笼”工程软件系统,接受全体职工实时监督。“三结合”即: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与“权力入笼”相结合,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制定了《白山市水务局“转作风、重实干、促发展”八项具体规定》、《内审制度》等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结合“权力入笼软件系统”进行权力分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头,减少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将纪检监察工作与年终的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根据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确定了10余项重要的绩效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保障和促进了各项工作及时高效的完成。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两者终将“并轨”。养老金“并轨”的瓶颈究竟在哪里,如何才能突破,这个过程有没有时间表?
“并轨”难因恐待遇降低
上世纪90年代,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要求,国家在企业先行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然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由此造成了养老“双轨制”。
“‘并轨’最大的瓶颈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心待遇会降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一针见血,“不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觉悟低,也不是国家决心不够大,待遇降低的改革肯定难以推行。”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多数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于退休前在岗档案工资的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大多在80%以上。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测算,2005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降低到47.94%水平后,一直处于45%左右的区间,也就是说退休金是退休前工资的45%。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也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中位数为24000元,企业养老保险金的中位数为18000元,两者差距明显。
“企业职工缴费拿钱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缴费拿钱多,谁会加入前者呢?”郑秉文举例说,上世纪90年代,很多事业单位进行了养老制度的改革,但“被改革”群体抵触情绪很强烈,最后成了“半拉子”工程。
单独进行改革是行不通的
“‘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但需要做好顶层设计。”胡晓义对新华社记者说,“有些地方个人也缴费了,但机制没有理顺,结果又退回去了。”
“对于这方面的改革,我们知道公众有很多的反映,我们一样也很着急。”胡晓义说,“但我们这次一定要力争改革能够成功,不能做一个‘夹生饭’,半道又退回来了。”
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也指出,“碎片化”的制度必然导致待遇上的差别,只有对养老制度进行顶层设计、结构调整,才能从根本上弥合这种差别。
郑秉文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一起进行,单独进行改革是行不通的。
“如果没有一个一揽子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一改,养老金就降低了将近一倍,显然有抵触情绪。”郑秉文说,“如果单独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替代率,那就等于又建立了新制度,相当于没有改!”
胡晓义特别强调,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郑秉文建议,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要以职业年金为补充,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一起改革。
改革时间表如何安排
实际上,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说,人社部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社保理事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专门研究。
据权威人士透露,这项研究内容还涉及了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重大问题,是一项顶层设计的一揽子方案,预计8月即可完成,最迟也不会超过年底。
“‘并轨’显然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决定和完成的事情。”郑秉文说,“人社部向决策层提出建议后,还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才能形成政策,然后分步实施。”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也强调,解决“双轨制”问题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不仅考虑退休养老制度本身,还要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相互配套。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专家分析,这意味着改革在十二五期间会逐步推进,但此项巨大的工程难以在五年间彻底完成。
靖宇县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把决策权、监督权、知情权交给群众,恰如一股温馨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一个风清气正、管理民主的和谐氛围在泉城已经形成,有效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民主决策让群众自己说了算 从2007年初开始,靖宇县纪委把各乡镇施行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向各村(社区)级组织延伸。即村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集体重要资产经营和大额财务资金使用必须经村集体研究决定。 按照这一思路,首先,各乡镇通过个别指导和集中授课的形式,对各自村的村干部进行了民主议事方面的系统培训。其次,选举村民代表。根据各乡镇、各村的实际,按照每5户或10户投票选举一名代表的比例,选出各村的村民代表,并对村民代表进行了培训,使村民代表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并要求他们密切联系自己之外的“4户或9户”,在每一件民主议事的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征求意见,通报情况,使所议的每一件事都能体现大多数村民的意愿。第三,选择议事载体。选择什么样的载体议事,对探索民主议事的有效方法至关重要。为此,根据各村实际,普遍选取了属“一事一议”范畴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低保对象的确定等;扶贫项目的确定实施等;第四,对民主议事进行全面规范。按照《村民组织法》,提出对凡涉及“三重一大”议题必须按照“四会,两公开”程序进行。即支部大会提议、“两委”会合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实行决议公开、结果公开。为使民主议事真正规范有序,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乡镇加大了民主议事程序的指导和监督。对各村凡涉及“三重一大”议题,必须向乡镇纪委报告,纪委指派专人到村亲自参与、指导、监督议事决策的全过程,把握方向。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各村共民主议事500余件次,基本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工作成效明显。 民主理财乡村财务收支更加规范 财务收支一直是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也是干部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多年来,乡村财务收支监督管理上一直存在诸多问题。乡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章不循;挥霍浪费严重;收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村级财务管理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及村级财务人员素质偏低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何有效破解乡村财务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会同县财政、农业等部门绘制“乡村财务监管流程图”,按照同一标准、同一程序执行。既有效规范村级收支行为,又在一定程度上对乡镇经管站进行约束。各乡镇由纪委牵头成立乡村财务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镇)财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各村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进行民主理财、民主公开,每月按规定时间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实行会计代理制,实行财务管理“六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票据、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和统一建档。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乡村资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8项制度,使乡村级财务收支更加规范有序。新的乡村财务管理模式实施以来,大部分乡镇实现了村级“零招待“、村干部实现了“零违纪”、村民实现了“零上访”。 民主监督“常务代表”架起“连心桥” 针对较大村村务会议召集难、重大事项决策难、工作效率提高难、干群关系沟通难等实际问题,靖宇镇保安村在全县率先从村民代表中选出“常务代表”,架起村“两委“与村民代表及其全体村民沟通的桥梁。 所谓“常务代表”是指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参与和监督村“两委”班子处理重大村务事项的代表,其职责来自于全体村民代表,并为其负责和报告工作。常务代表的身份必须是村民代表,是监督“村两委”工作的代表,其职责是为村民代表服务,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是全体村民,而非村“两委”,这是广大村民信任“常务代表”的根本原因。 “常务代表”制的产生,形成了以村党支部为代表的决策机构,以村民委员会为代表的执行机构和以“常务代表”为代表的监督机构的工作格局。三个机构工作各有侧重,村支部是领导核心,既要正确行使好领导决策权力,又要充分发扬民主,为“常务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常务代表”既要参与村“两委”各项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集中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村两委提供参考,保障决策的民主科学,又不能干扰或代替“两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反映民意,监督干部的权力运行和各项工作落实,帮助村干部做好各项重点、难点工作,遇有重大工作事项或村委干部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可依法召集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进行表决或启动罢免程序对其罢免;不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所做的一些事项,由村“两委”与“常务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决策;为村“两委”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搜集村民代表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村“两委”;负责召集村民代表大会,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常务代表”制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质量,畅通了村“两委”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为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实现提供了条件,为干部和群众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多年来,浑江发电公司 以人为本,加大企业精神文 明建设力度,先后跨入了 “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 业”、“全国模范职工之 家”、“全国职业道德教育 先进单位”、“全国一五、 三五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 宅小区”、“全国精神文明 建设先进单位”等先进行 列。$$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 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002年浑江发电公司被 再次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 设先进单位之后,该公司成 立了以党委书记、公司经理 为主任,主管领导为副主 任,主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提 出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齐抓共管的要求。该公司党 政领导深知,企业精神文明 建设不仅要有科学的建设规 划,而且要有科学的制度和 方法才能不断发展。他们根 据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 完善了公司的双文明建设考 核细则,形成了两个文明相 互影响、相互作用,两位一 体的考核机制,做到了两个 文明建设同规划、同检查、 同考核、同表彰,实现了 企业双文明建设的协调发 展。他们还设立了精神文 明建设奖励基金,制定了 精神文明建设奖励标准, 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 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及时 进行奖励。$$ 二、突出重点把握核 心深入开展企业主旋律教 育$$ 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 过程中,浑江发电公司党委 把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努力 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作 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 第一,坚持开展以“两 爱”,“三观”、“四德” 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主旋律教 育(爱国主义、爱企敬业、世 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 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 德、家庭美德)。把改革形势 任务教育、艰苦奋斗、回报 企业教育,职工对企业忠诚 度的教育、法制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有机地结合起 来,使主旋律教育充满生 机。并将中宣部颁发的《公 民道德实施纲要》,纳入到 主旋律教育之中,对职工进 行道德教育。制定了《浑江 发电厂实施育人增效工程, 创建电力行业文明单位规 划》。$$ 第二,坚持实施了以 “三自、三情、三化”为内 容的“二·三制”工程。“三 自”是自我教育、自我管 理、自我负责;“三情”是 主人情、公仆情、敬业情: “三化”是美化环境、绿化 厂区、净化心灵。公司团委 结合青年职工队伍建设情 况,开展了“贯彻十六大、 创造新业绩”主题教育活 动,“创建绿色生态园—— 革除陋习、天天环保”活 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 岗”活动,“安全生产、青 年当先”主题大讨论活动, 建立了青年网站,组织开展 了浑江发电公司“心系安 全,情系企业”的演讲比赛 和“改革发展与青年责任” 的征文活动。通过这些活 动,把企业职工思想教育落 到实处,进一步深化了主旋 律教育的内涵,增强了职工 爱企、爱岗、奉献的自觉 性。$$ 第三,开展创建学习型 企业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学 习意识,提高职工队伍文化 技术水平。2004年初,公司 党委为了强化职工的学习意 识,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 质,在企业内开展创建学习 型企业活动,举办创建学习 型组织理论讲座。2002年以 来,公司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54期,培训职工1681人,举 办技术考试50次,抽查人数 2898人,举办技术课15次, 外派学习493人,公司全员 培训率达98%。职工技术等 级培训率达50%,6批全能 值班员全部上岗,全公司共 有900多人次获得中专以上 文凭。$$ 三、结合实际运用载 体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002年以来,浑江发电 公司党委在企业精神文明建 设中运用各种载体,积极开 展系列创建活动,把精神文 明建设规划落到了实处。$$ 开展了“五项文明建 设”和“四项文明标兵”评 比活动;2002年以来,浑江 发电公司党委评出优秀思想 工作者50名,精神文明建设 突出贡献单位3个,双文明 单位标兵8个,双文明班组 标兵23个,双文明职工标兵 22名,业务能手、技术能手 118名。目前,全公司85% 的二级单位进入了文明单位 行列,80%的班组达到了文 明班级标准,92%的家庭进 入了文明家庭,98%的职工 成为文明职工。有8个二级 单位先后被白山市委命名为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其 中有两个单位已进入市级精 神文明建设单位标兵行列, 公司连续两年被吉林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评为双文明单 位,并多次保持了吉林省精 神文明建设单位标兵的称 号。$$ 开展了优质服务窗口竞 赛活动;开展了“双文明单 位创建”等活动。五项文明 建设;文明单位、文明班 级,文明岗位、文明职工、 文明家庭;四项标兵:文明 单位标兵、文明分场标 兵、文明岗位标兵、文明 职工标兵。在创建活动 中,坚持把任务落实到单 位,落实到人头,使之层 层有人管,项项有人抓, 事事有人做,保证了创建 活动的开展。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纪律,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机构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和参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各级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有全面组织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组织领导不力,发生严重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二)发生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问题,制止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三)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暗示、授意、指使相关人员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
(四)发生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问题,不支持、不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甚至干扰、阻挠调查的;
(五)其他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省属高校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有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工作失职、渎职,组织实施不力,招生考试中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
(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考区、考点、考场发生严重舞弊事件的;
(三)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招生计划,降低、改变录取分数,招收、补录不符合条件考生的;
(四)利用组织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财物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的;
(五)其他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参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中,应依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公安、保密等部门工作人员在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过程中造成试卷被盗、丢失或失密、泄密的;
(二)公安、工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工作人员对经销、贩卖考试作弊器材,对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打击查处不力,发生重大作弊事件的;
(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为考生异地违规参加高考提供便利的;
(四)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考生高考加分、保送、替考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五)其他相关人员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 考试工作人员,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有现场监督管理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工作失职、渎职,严重不负责任,监管不力,考场秩序混乱的;
(二)违反规定为考生调换座位,将试题、答卷等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答案。涂改答卷、更改考场原始记录的;
(三)未正确有效使用金属探测仪、屏蔽器、电子监控巡查等防止作弊设备和系统,或发现作弊器材带入考场不坚决纠正和不及时报告的;
(四)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谋取利益,纵容或伙同他人作弊的;
(五)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应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六)其他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纵容其子女、亲属、请托人违反招生考试纪律,或为其实施舞弊行为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或谋取其他利益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八条 考区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生严重招生考试违纪和舞弊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对发生本办法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其他有关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招生考试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追究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国家和省各类教育统一考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