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 学前教育适度超前、优先发展,是教育发展规律的要求。我市应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国务院《意见》要求,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十二五”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也要尽快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构建政府主导的学前教育格局 建立起一个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以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的学前教育办学格局。要使公办幼儿园逐步成为学前教育的主体,公办教师成为幼儿教师的主体,财政投入成为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要按照人口比例和分布情况,重点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和规模,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引领、辐射、示范和指导作用,由政府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教队伍,是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要建立幼儿教师补充的常态机制。各级政府要按国家规定,合理确定师生比,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对编制出现空缺的,要定期公开招聘幼教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要加大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按照《意见》要求在三年内完成全市幼儿园园长的国家级培训,在五年内完成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新一轮全员专业培训。要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同时,认真研究和解决好幼儿教师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问题,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保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意见》明确了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政策,因此我市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扶持。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两新”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在“两新”组织中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根据我市实际,浅析如下:
一、突出重点,拓宽“两新”组织党员发展渠
道
加强“两新”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吸收新兴领域生力军,优化党员年龄结构和职业结构迫在眉睫。
搭建发展党员新平台。在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中单独建立党组织,在有党员且党员数不多的“两新”组织中建立联合党支部,在无党员的“两新”组织中建立派出党小组,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员进驻联合党支部开展工作。
创建发展党员新模式。采取挂靠的方式发展新党员,将“两新”组织中的党员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群体进行划分,并挂靠到乡镇、街道机关支部,采取由机关支部、企业联合党支部共同介入、双向培养、双向考察、双向公示的办法进行培养。
落实发展党员新要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两新”组织所在地党组织负责协助“两新”组织推荐、发展党员,严把考核审查、群众满意度、党员标准、社会公示、材料审核、党委审批六个关键环节,确保纳新质量。
二、用活载体,提升“两新”组织党员队伍管理水平
加强“两新”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引导“两新”组织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有助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党员培训规划,突出做好集中式、实践式、帮带式三种教育培训,将“两新”组织中的党员按照全面成长个性化、差异化的不同需求,依托不同的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形式多样、侧重点不同的培训,提升素质,增长技能。
注重党性锻炼,改进党员作风。加强思想建设,深入落实“讲、重、作”等活动,倡导求实上进、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加大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整治力度,不断增强党员的危机意识、忧患意思、责任意识,时刻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运用有效载体,提升队伍活力。继续开展“党员先锋岗”和“比进度、比质量、比安全、比成效、争当排头兵”的“四比一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两新”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提高发展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三、健全机制,推进“两新”党员管理制度化建设
健全保障机制。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建立发展党员过失责任制,从严把好党员“入口关”,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筑牢监督机制。不断强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惩罚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党风廉政监督渠道与监督范围,依靠群众、媒体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严格落实惩处措施,确保党员洁身自好、廉洁自律。
完善激励机制。有机结合“两新”组织党员与组织间的利益关系,鼓励、探索双赢机制,对工作落实好、贡献突出的党员加以奖励。
(作者单位: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