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清忠报道)“俺家水田地势高泡地慢,年年镇里最后一个插完秧。今年镇里为我们修了水渠,镇机关干部还经常深入到田间地头,协调耙地用水,加上采用了抛秧这种高效增产的技术,我家水田插秧比往年提前一周。”这是辉南县朝阳镇团结村农民张建新前不久在他家水田插秧结束后兴奋地跟笔者说的心里话。今年以来,该镇党委政府针对今春干旱少雨的气候特点,抢前抓早,因地制宜,科学种田,不扔一分地,不落一块田,确保11.2万亩农田全部完成播种。 抢前抓早,率先做好经济作物秧苗培育。4月初,朝阳镇政府就在东风村香瓜种植基地召开了经济作物秧苗培育栽培推进会。会后,镇农科站、农业办的农科人员就纷纷奔赴到各种植户家中,指导农民平整田地、支棚扣膜,培育秧苗。镇农业办还组织人员深入到全镇水稻秧苗培育户家中,实地测量育苗大棚体积,对符合上级育苗棚补助规定的农户应补尽补,激励种植户的种粮积极性。镇棚膜种植户抢抓农时,已完成2.2万亩经济作物栽种工作,目前秧苗长势良好,东风香瓜已长到拳头大,再过十天左右就能采摘上市。 因地制宜,全面推广旱田深松。4月中旬朝阳镇田地里,就能随处可见农民和农科人员忙碌的身影,全镇旱田灭茬和水田翻地由半山区村屯向大柳河、三通河沿岸展开。针对今春天气干旱少雨特点,在旱田耕种中,朝阳镇组织出动大中型农机具80余台套,在全镇范围内推广旱田深松,确保田地土壤墒情;朝阳镇还根据地域特点,未雨绸缪,协调出动30余台套大型农机具,对东风村、红旗村、王家屯村等半山区村5000亩难以浇灌的水田进行水改旱作业,适时进行耕种。 科学种田,为水田增产增收打下基础。为确保6万亩水田及时有效灌溉,该镇在做好灌渠清淤、电灌站检修工作的同时,今年又新打抗旱机井7眼,提水灌库2个,新建临时抗旱点2处,保证了水田灌溉所需用水。另外,镇农科人员组成支农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科学种田。在农科人员的指导下,全镇水田普遍采用了旋耕机翻地,这样翻起的土块细、碎、平,易于浸泡,便于插秧。同时,镇农科站技术人员还经常深入村屯,指导农民育抛秧苗,推广省力高效增产的抛秧栽培技术。今年全镇95%以上的农民采用抛秧栽培技术,水田耕种较去年提前一周左右,粮食增产可达10%。
酒店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有最低消费、买车被要求购买保险……又到一年“3·15”,在各地消协组织相继公布的消费者投诉热点中,又出现了这些“熟悉的面孔”。林林总总的霸王条款背后,商家的一句“行规”仿佛成了无坚可摧的牢固盾牌。
所谓“行规”,本意是“行会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同行的人应一同遵行”,各行各业皆有行规。通常情况下,行规对于规范从业者行为、净化行业环境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商家却以“行规”为名形成联盟,堂而皇之地干起了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勾当,在这些商家的语境下,“行规”走了形,变了味,沦为与其本意背道而驰的“潜规则”。
同样令人遗憾的是,部分行业协会不仅没有发挥应有的自律作用,反倒成为行业失范的“助推器”和“保护伞”。记者在采访中时常遇到一些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在为系统内企业争取利益时争先恐后,每每谈及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却总以“太过敏感”“普遍现象”为由避而不谈,对种种“潜规则”等闲视之。如此“护短”之举,不仅“放逐”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在透支着行业协会应有的尊重和声誉。
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面前,“行规”不能成为商家侵权的理由。势单力薄的消费者要与形成“行业同盟”的商家抗衡,最终还是要依靠消协组织、监管部门的“撑腰”。近年来各地消协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挽回消费者损失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必须承认,由于监管手段单一、检测设备滞后、执法绵软无力等,常态性的执法甚至演化成每年“3·15”前后的突击性行动。
今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开始实施,但破除违法“行规”的魅影,绝非一部法律出台就能立竿见影,唯有把监管落到实处,才不至于使消费者维权成为空中楼阁。
当务之急是,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础,积极规范引导行业自律,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状况,让依法经营成为最大的“行规”。监管部门也应破除行业、部门壁垒,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更加完善的维权渠道,以常态化的执法压缩不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作为消费者,更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向各种不当“行规”说不。唯有如此,违法“行规”盛行的歪风才能彻底扭转。(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