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申文力)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市环保局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噪声管理,确保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6月份为高、中考月,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下发通知,加强管理,对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影响附近居民学习、休息的施工工地,责令停止施工,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工地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高、中考期间,市环保局还将加大宣传力度和现场检查力度,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参与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该局负责人表示,高、中考期间,各类建筑施工(含房屋建设、拆迁、市政施工)作业排放的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晚22时至早6时之间,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考场周围全天停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并及时受理和查处噪声扰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