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毅报道)5月12日清晨,通化县交警在鹤大线黎明治安卡点执勤时,发现从县城快大茂镇方向驶来一辆车号为辽D67XXX厢式货车,该车驾驶人形迹可疑,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交警发现该车所载物品为爆炸物品,装载的改性铵油炸药重达10.8吨,且该车的实际行驶路线与准运路线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交警大队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安排车辆停放到专业爆炸物品仓库,同时将案件移交县公安局聚鑫开发区派出所处理。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一场灾害事故的发生。
本报讯(邵丹报道)近日,市建管处组织力量,对市区在建的施工项目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非法违法施工行为进行了综合整治。目前,已向22个施工项目下达了“停工令”,限期整改;对于在停工期间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本报讯(贾占国 齐嘉硕)
近日,白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江大队针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排查整治行动,发现临江市某服装商场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迅速蔓延,造成的危害无法估量。针对隐患,消防监督员首先向该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依法责令该场所立即停止营业,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