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玉盛)为解决好建国前农村老党员住房问题,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着力筹措建房资金,为15名农村老党员每人补助两万元,在驻地乡镇政府的帮助下,每人(户)建房40平方米。
房屋建设标准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在室内设置卫生间,安装冬季采暖设备,要求房屋产权明晰,房屋产权是其本人。乡镇政府为将好事办实,积极解决资金缺口,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制订建房实施方案。组织村委会、老人子女,协调相关部门,补足缺口,组织施工队伍建设,安排专人监管工程建设质量。
房屋建设工程于6月下旬开工,目前工程建设基本完成,9月下旬困难老党员将全部搬入新居。
本报讯(曲庆节王先杰)靖宇县法院积极参与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多次组织深入花园口镇珠宝村、新春村、仁义村和巴里村实地察看危房情况,了解群众实际困难,主持召开联席会议,与其他帮扶部门和企业研究帮扶工作。近日,该院决定与其他五家帮扶部门共同出资7.2万元,帮助12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进行危房改造。